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来自:(9951招生网)已浏览20249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重点大学,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学校法人注册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校区除注册地中山北路校区外,另有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第四条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学校将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学校将颁发华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开展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相关校领导以及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秘书单位为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实施学校招生工作;
2.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省份、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开展本科录取新生复查工作;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招生相关工作。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努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份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计划中不包含强基计划、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及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同分数考生录取等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依法收取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其中:
1.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预收标准:艺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为5500元/年,第三、四学年为16000元/年;其他专业一般为5000-5500元/年。
2.住宿费:中山北路校区为700-1200元/年,闵行校区1200元/年。
3.对实行公费教育的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录取学生,中央财政承担其在四年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安排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普通类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考成绩。
预科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汉语文、民族语文、数学单科高考成绩。
艺术类和体育类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同分处理原则按照相应专业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具体原则如下: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普通类录取批次,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且被投档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体检符合要求,将会被录取。
2.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普通类录取批次、预科录取批次,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计划不能满足同时录取时,按照第十四条同分原则进行录取或退档。
3.对于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录取批次,专业调剂和退档根据相应的招生录取原则实施。
第十六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特别需要指出: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心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态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第1条(色弱)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地理科学;
3.不能准确识别出红、黄、绿、蓝、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除上述第1、2条(色弱、色盲)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十九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分数清”(即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专业时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等招生原则
1.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省级招办相关政策执行。
2.报考综合评价批次的上海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和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
3.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省级招办相关政策执行。
4.经学校考核合格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省级招办相关政策执行。
5.经学校考核合格并获得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省级招办相关政策执行。
6.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24年华东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地区)》规定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原则上以录取系统中显示的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体育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考成绩。
第二十二条 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学生在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省份有关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在学校正式录取之前,必须将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的《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否则学校不予录取。
国家优师专项计划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国家优师专项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 国家公费师范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四条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创新性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实施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简称双学位),通过高考在部分省份招生,公布招生专业为依托培养专业1,依托培养的其他专业公布在招生专业备注或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中。双学位的培养、管理等其他事宜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和上海市以及学校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我校招生以按专业大类和按专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生专业(类)以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为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校建有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资助体系,通过资助与育人的紧密结合,助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新生无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网址:www.ecnu.edu.cn;招办网址:www.zsb.ecnu.edu.cn;微信公众号:ecnuzsb,咨询电话:021-6223221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1-54344605,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部门政策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顶一下 |
下一篇: 上海财经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更多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相关信息尽在辽宁单招网。 ....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坐落于福建省漳州市国道324(厦深高铁漳浦站)旁,占地面积1300亩,校舍面积17.2万平方米。学院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具有独立颁发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书的高职院校,是国家十二五科技重点支撑科研项目实施单位,国家商务部对外援助培训项目唯一承担高职院校,....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广州市属公办普通高校,学制三年,学生毕业可获得“三证书”——国家认可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学生工作实....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生(2015)2号文件《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及省招办下发的陕招办(2015)1号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从2015年开始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本科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和....
根据《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21〕45号)要求,攀枝花学院(以下通称主考学校)与成都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吉利学院(以下通称调剂学校)联合开展2021年相关专升本合作学校(以下通称选送学....
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院校。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 2021年我院在江苏省内继续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以选拔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一、学院概况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英文名称:Shanghai....
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
一、学校简介我校为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始于1927年3月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创办并任校长的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位于六朝古都南京市,坐落在风景优美的江宁大学城。九十多年来,学校秉承“教学做合一”的办学理念,不断提高....
1.2017年重庆杰尼思教育推出了重庆春季高考培训课程,以下是重庆春季高考培训课程的详细安排。
课程设置 培训价格 备注 春季高考普通班 价格:4980元 文化素质 + 技术科目 + 职业倾向 + 志愿辅导 + 政策解析 + 模拟考试 没....
....
一、云南艺术学院招收专业、学制及收费情况 注: 1.云南艺术学院2013 年设点考试省(区)的考生,只能在生源地考区参加考试,专业成绩分省排名(具体时间请关注当地招办相关通知),专业考试合格初选线由各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3.根据教育部规定,云南艺术学院作为全....
招生代码:1968 学院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IVT)是一所借鉴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办学模式而建立的新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新加坡苏州工业园区。自1997年创办以来,学院始终秉承“用明天的科技,培养今天的学员,为未来服务”的....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简章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人才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
贵州建筑职业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贵州建筑职业学校创建于1979年,历经贵州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贵州省建设学校等时期,2014年定名为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重庆....
第一章 总则为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16〕52 号)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地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
在做出择校的重大决策之前,参考其招生简章是必不可少的一步。通过招生简章,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到这个学校的招生需求,办学计划,等等。这些都有助于我们做出选择。通过借助招生简章,我们可以全面了解到该校的招生情况。黔东南技师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办学层次计划计算机广....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021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考生毕业院校为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以及举办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等学校(下同)。 2.专项计划考生....
一:学院简介学校坐落在贵州省贵阳市,校区贵州中职卫生学校招生时间距离贵阳市中心5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学院规划用地面积为1100余亩,现已建成笋子林校区占地面积约492亩。是一个已具有办公、教学、学习、生活等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校园。学院教学行政用房面积达12万平方....
2016年广西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我校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也是目前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学校,是教育部和广西共建的省部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始创于1952年....
贵阳幼师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电话
学前教育行业的发展趋势是很不错的,是从事幼儿教育与幼儿管理的工作,是非常吃香的职业岗位,贵阳幼师学校的王牌专业就是学前教育专业,从学校毕业是进入到幼儿园单位工作的,福利待遇....
贵州贵阳幼儿师范学校2023年春招招生简章 贵州幼儿师范学校2023年春招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由于2023年各个学校的春招招生简章暂未发布,想要了解的同学可以参考去年的,希望能够帮助到同学们。 学校简介 贵州幼....
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代码: 10853 办学层次:专科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隶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是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学科类别齐全、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2019年成为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445”。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山东省教育厅。 办学地点: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长清湖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
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台湾企业集团投资兴建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作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积极推进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要求,于2016年面向江苏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
一、学校全称 安徽农业大学(国标代码:10364)。 二、办学层次和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省属重点大学,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 三、招生计划....
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考试工作全省统一组织。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考生。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吉首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
学校名称: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学校代码:14632
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1、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2)取得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
今年天津多所高校都开展了自主招生工作,更多高职院校尽在天津自主招生网,同学们可以从里面得到最新的天津自主招生的考试讯息,大家最关切的,比如各个学校的招生简介,各个学校的录取查询、分数线以及专业介绍,里面应有尽有。下面是南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
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学校始建于1958年,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奠定了在吉林省属师范院校的龙头地位,是吉林省高中骨干教师培养中心、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和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学校占地面积近1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4余万平方米,其中长春校区占地面积近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