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来自:(9951招生网)已浏览51547次
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 学校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七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校本部(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第八条 学校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学校秉承“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不断适应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指向,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单位和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单位;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示范高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九条 学校拥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学科群,涉及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学士、硕士人才培养的学位授予权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有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6个ESI排名前1%学科(化学、临床医学、植物与动物学、神经系统学与行为学、工程学和材料科学)。
第十条 学校现有19个学院、1个公共教学单位、1所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0项。
第十一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23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有教育部“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7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8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4名、享受国务院津贴28名、全国优秀教师3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等。
第十二条 颁发证书: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024级大一在学校下沙校区就读,大二转入校本部就读。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招生工作组向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10%之间。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专业录取规则:
1. 普通类专业:
浙江省:按照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若进档考生总分和位次号均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评价—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余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组内专业志愿不设级差;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设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录取总分名次(未公布名次的省份按照该省同分原则排序)—语数外总分—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 艺术、体育类专业:
我校艺术、体育类(除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体育类统考(或联考)成绩。
(1)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4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60%]。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对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浙江省对体育特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依据《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体育专业特招生评分标准与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录取原则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3.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4.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5.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6.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7.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24年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8.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1)获得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4年普通类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复硕培养试点”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部分组成。
“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7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4)进入试点项目学生在本科第七学期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升入教育硕士转段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进入教育硕士阶段学习,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试点,转入相关专业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
(5)拟录取学生,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入学前与我校、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实施到岗逐年返还学费,教育硕士毕业后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双向选择任教学校,且服务期不少于6年。如有违约,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2024年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具体录取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入校后按相关专业类培养,分流后进入录取的专业学习,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专业(类)招生计划表。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专业分流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按类培养招收学生的学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学校网址: http://www.hzn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undergrad.hznu.edu.cn
第二十九条 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
招生热线: 0571-28865518(2024年6月10日起开通)、0571-28865193
招生办公室邮箱:undergrad@hznu.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顶一下 |
上一篇: 温州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下一篇: 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简章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1995年建校的辽宁省残疾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2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辽宁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13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我省高等特殊教育独立院校。
省教....
湖北旅游学校校园环境十分优美,环境宜人,师资力量也不错,教学设施完善,更多的学子选择去读这所学校,其中有学生想要了解学校的招生信息,在报名之前,先为大家介绍一下湖北旅游学校招生简章的信息,有兴趣的同学可以了解一下。湖北旅游学校招生计划....
六盘水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2023招生简章 六盘水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专业:计算机应用、学前教育、电子商务及市场营销、旅游及酒店管理。 六盘水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
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
凤冈县中等职业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凤冈县中等职业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凤冈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原凤冈县职业高中)创建于1985年。建校25年来,在中共凤冈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
贵州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贵州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是国家重点高级技工/技师学校,贵州省首批高职(大专)示范性学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贵州省第84国家职业....
天津师范大学系市属重点院校,现有25个学院,68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九大学科门类相互支撑,给莘莘学子创造了一个有利于全面发展的广阔空间。学校现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个天津市“重中之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
....
....
北京交通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2016年03月08日 17:53 来源:北京交通大学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6....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大连外国语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6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26.2万平方米(约合1891.4....
广州海珠区工艺美术职业学校2022年招生简章
广州海珠区工艺美术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建筑装饰、美术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美术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与管理、社会文化艺术。
广州海珠区工艺美术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工艺美术....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2021年天津市专升本科招生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院校依法招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 招生对象 已取得参加河南省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资格)的考生。 获取2016年河南省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方式为: 1、应届高中毕业生跟随所在学校统一报名,取得2016年全国统一考....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陕西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德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陕西省文明校园 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陕西省首批试点单独招生院校 中国十大创新型高职院校 一、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简介 示范高职....
四川管理职业学院2011年普通招生简章 院长寄语 知识经济的浪潮风起云涌,激荡人气。渴望知识,期盼成才,是现代青年的追求,面临着未来机遇与挑战,要想展现水平,奉献社会,关键是良好的教育。四川管理职业学院始终坚持致力于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高级管理及应用型人才,造就敢于奋斗、勇于创....
2016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
一、学院简介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坐落在河南历史文化名城古都安阳,隶属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专科层次以护理职业教育为主,兼顾医学临床、技术类和药学类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医学院校。创办于1951年,其前身为平原省安阳卫生学校、河南省安阳地区卫生学校、河南省卫生学....
清镇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3招生简章 现今很多家长们都在为自己孩子的学业操心着,很多家长都十分清楚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对于难以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来说,家长们都会找专业的职业学校让孩子继续就读,学习一些有技术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深化完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单独招生对象 1、具有参加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符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招生考生报名条件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
黔南医专有什么专业?那些课程?
学校简介 黔南医专是1985年创办的一所公办的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是国家首批的改革点学校。学校办学规模较大,有两个校区,分别在云宫和大坪,而两个校区的面积都很大,校内环境优美,体育场....
一、专业介绍 (一)运动训练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竞技体育基本理论、知识及较高的专项技能,能在专业和职业队、体校和学校代表队、体育俱乐部等部门从事训练、教学、竞赛、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主干学科:体育学、教育学、心理学 主要课程:运动训练学、专....
贵州贵阳幼儿师范学校2023年春招招生简章 贵州幼儿师范学校2023年春招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由于2023年各个学校的春招招生简章暂未发布,想要了解的同学可以参考去年的,希望能够帮助到同学们。 学校简介 贵州幼....
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代码: 10853 办学层次:专科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隶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是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学科类别齐全、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2019年成为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445”。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山东省教育厅。 办学地点: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长清湖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
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台湾企业集团投资兴建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作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积极推进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要求,于2016年面向江苏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
一、学校全称 安徽农业大学(国标代码:10364)。 二、办学层次和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省属重点大学,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 三、招生计划....
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考试工作全省统一组织。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考生。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吉首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
学校名称: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学校代码:14632
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1、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2)取得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
今年天津多所高校都开展了自主招生工作,更多高职院校尽在天津自主招生网,同学们可以从里面得到最新的天津自主招生的考试讯息,大家最关切的,比如各个学校的招生简介,各个学校的录取查询、分数线以及专业介绍,里面应有尽有。下面是南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
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学校始建于1958年,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奠定了在吉林省属师范院校的龙头地位,是吉林省高中骨干教师培养中心、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和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学校占地面积近1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4余万平方米,其中长春校区占地面积近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