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全称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4482)
三、办学类型和层次
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四、办学性质
公办
五、学院概况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2013年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学院,占地面积460余亩(不含合作共建),位于巴南区高职城,办学地理位置优越。学院以重庆艺术学校为办学基础,曾培育出三届梅花奖得主中国剧协副主席沈铁梅,蒋勤勤、殷桃、吕一、汪子涵、朱晓渔、周莉、刘靓靓、王弋等一大批知名艺术家和影视明星,也有德艺双馨并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青年艺术家陈涛,被誉为“艺术家的摇篮”。学生在金马奖、金K奖、IBM国际魔术大赛、国际标准舞世界锦标赛、桃李杯、荷花杯、梨花杯、孔雀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国际国内知名艺术赛事上斩获殊荣。时任文化部部长孙家正亲笔题写校训“厚德博艺、真诚求索”,对学校发展寄予厚望。
学院按照“依托文化、围绕舞台、产教融合、协同创新”的办学思路,坚守校训,明确“立足重庆、传承文化、服务文旅融合发展”的办学定位,确立“打造特色鲜明、办学严谨、知行合一、求实创新的文化艺术人才培养高地”的办学目标,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依照高等教育办学规律、按照职业教育要求、突出艺术人才培养特性,努力培养具有“舞台表演力、艺术原创力、文化传承力、服务实践力”的高素质技能技艺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院先后开设26个专业。目前,学院设置国控专业4个,立项建设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1个、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2个;立项建设市级重点骨干专业4个、实训基地3个、教学资源库3个、双基地2个(其中培育1个)。已形成艺术表演类、艺术设计类、文化和旅游服务类、文化传播类、学前与艺术教育类五大专业群协调发展布局,并充分发挥艺术类院校办学优势,在全国各地基层文化单位、文化艺术企事业单位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和用人平台100余家,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实习实践条件和就业空间。学院依托文化和旅游部授予的全国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培训基地等五个金字招牌,立足重庆、辐射西部、服务全国;依托重庆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青少年艺术培训学校,形成培训有品牌、考级全覆盖的青少年艺术普及教育体系;同时发挥演艺服务市场和文化扶贫作用,彰显学院办学服务社会功能。
六、报考条件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艺术生和普通类历史/物理选考科目考生。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4.报考我校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5.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七、招生计划
学校依据重庆市教委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我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2021年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河南、湖北、陕西、甘肃、广西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考信息。
八、录取规则
我校严格遵循我市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发〔2020〕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男女男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3.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4.根据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5.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或校考)的省份,已投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6.认可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7.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8.我校招生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艺术设计类、艺术表演类、教育类、旅游类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其中认定美术联考类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教育类专业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学校招生专业概不招收身体大面积纹身、疤痕等身体重大疾病考生;我校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九、入学及复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学生资助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办理。主要有: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3)学院奖学金:(综合测评前20%的在校生)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300元/学期。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300元/人。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对于重庆市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建卡贫困子女学生,学费超过8000元的,超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可继续向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4.勤工助学: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薪酬12元/小时。
5.特殊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帮助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特殊性、突发性、临时性的经济困难。发放标准应根据学生实际分别补助每人每次3000元、2000元、1000元;特别困难者可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其资助金额,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元。
6.学费减免:用于解决家庭经济极其困难学生的学费,具体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由学校研究确定。
十二、收费标准
收费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费: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早期教育、旅游管理、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学费为5000元/年;民航安全技术管理学费为5500元/年;新闻采编与制作、传播与策划、数字媒体技术学费为6500元/年;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产品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音乐表演、钢琴伴奏、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等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年;音乐教育6250元/年。学生住宿标准:800―1200元/人/年。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校企合作,考生自愿填报,费用由学校收取,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视为自愿交纳培训费(详见招生简章)。校企合作专业如下:传播与策划(专业代码:560215)、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代码:560205)。
十三、领导与监督
我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十四、附则
1.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我校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2.本章程若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4.联系地址:
巴南校区: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巴南邮政编码:400055
学院网址:http://www.cqca.edu.cn/
学院微信公众号:cqwhys(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cqwhyszsc(重艺招生处)
学院微博账号: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重艺招生处
学院百度贴吧账号: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贴吧
注: 学院招生代码、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等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科类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录取最低分 |
5084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 艺术类 | 400 | 人物形象设计 | 189.046053162 |
5084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 艺术类 | 407 | 音乐表演(声乐) | 208.540740431 |
5084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 艺术类 | 409 | 音乐教育 | 196.740991292 |
5084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 艺术类 | 411 | 舞蹈表演 | 210.050780401 |
5084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 艺术类 | 437 | 艺术设计 | 207.086033160 |
5084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 艺术类 | 408 | 音乐表演(器乐) | 154.440740501 |
5084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 高职分类(普通类) | 617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256.060032026 |
5084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 高职分类(普通类) | 633 | 传播与策划 | 348.089042051 |
5084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 高职分类(普通类) | 634 | 数字媒体技术 | 356.094020071 |
5084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 高职分类(普通类) | 639 | 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 | 247.047021027 |
5084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 高职分类(普通类) | 640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307.083012062 |
5084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 高职分类(普通类) | 641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263.060015037 |
5084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 高职分类(普通类) | 644 | 学前教育 | 531.104063119 |
5084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 高职分类(普通类) | 649 | 旅游管理 | 251.071010044 |
5084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 高职分类(普通类) | 641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162.025023031 |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9〕63号)文件精神,结合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的有关要求,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扩招工作任务,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我校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报名及考试方案。
二、报名须知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我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未被录取的高职对口类、中职直升类、单考单招类、单报高职分类考试普通类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本次单招报名日期:6月8日-7月25日。
(三)报名网址
考生报名平台:请访问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或考试院网站(http://www.cqksy.cn)首页高职单招报名入口,考生登录账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45678,考生首次登录须强制修改。
(四)操作步骤
1.考生到我校招生处(艺源楼5207室)进行现场报名;采集考生相片;预审考生提供的基本材料后为考生生成报名账号信息。
要求:身份证号和姓名等关键信息务必采集准确,考生务必现场核对清楚。考生相片不限制采集方式,可用相机、摄像头、手机拍照均可,相片规格:尺寸:240*320,大小为11K左右,JPG格式,背景浅蓝色,如下图照片所示:
2.考生凭账号登录“报名平台”自行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我校负责现场指导。
要求:考生基本信息中的“报名区县”务必选择准确,原则上应届生选择考生就读中学所在的区县,非应届生选择考生正住户口所在的区县。考生的联系方式务必采集准确,通信地址将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手机号将用于密码找回。报名完毕后,请考生认真核对基本信息,并打印纸质件签字存档。
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单招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3.本次单招报名资格要求
只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或单招考试并且不参加6月份高考的未录取考生(此类考生已经有报名平台的账号和密码,密码遗忘可通过报名登记的手机找回)可直接进入“报名平台”填报志愿。
未报名考生,须院校预审考生报名资格后,登录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报名资格审核说明:
(1)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学历毕业证(应届生由中学提供应届生证明)等有效材料。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3)在高职分类和单招中已录取考生以及参加6月份高考的考生不允许报名,此类考生如进行注册,系统将会拒绝。
(4)普通高中毕业生应为我市户籍,如无我市户籍应符合非重庆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即考生及父或母至少一方须具有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3年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考生须具有3年在渝高中阶段学校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或母须提供在渝3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工作和居住证明(包括连续3年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证明)。
(5)非我市中职毕业生报考应具有我市户籍,我市中职毕业生报考可不限我市户籍。
(6)同等学历报考应提供初中毕业证明材料,初中毕业已达三年且具有我市户籍。
三、高职单招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单招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610210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高职单招 | 240 | 6500元/年 |
660201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高职单招 (华龙网校企合作) | 6500元/年企业方第一、二学年各收取技能培训费2900元/年 | |
640101 | (东星航空校企合作) | 5000元/年企业方第一、二学年各收取技能培训费8800元/年 |
四、考试方案
本次考试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600分。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命题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领导与监督
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电话:姚老师 023—62335660
六、招生服务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巴南邮政编码:400055
巴南招生询: 023-62335791 62333136 62330330
全国免费招生热线:400-0560-111
学院网址:http://www.cqca.edu.cn/
电子邮件:yxzhaosheng@126.com
学院微信公众号:cqwhys(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cqwhyszsc(重艺招生处)
学院微博账号: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艺招生处
学院百度贴吧账号: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贴吧
七、其他
本方案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一、制定依据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全称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4482)
三、办学类型和层次
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四、办学性质
公办
五、学院概况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2013年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学院,占地面积460余亩(不含合作共建),位于巴南区高职城,办学地理位置优越。学院以重庆艺术学校为办学基础,曾培育出三届梅花奖得主中国剧协副主席沈铁梅,蒋勤勤、殷桃、吕一、汪子涵、朱晓渔、周莉、刘靓靓、王弋等一大批知名艺术家和影视明星,也有德艺双馨并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青年艺术家陈涛,被誉为“艺术家的摇篮”。学生在金马奖、金K奖、IBM国际魔术大赛、国际标准舞世界锦标赛、桃李杯、荷花杯、梨花杯、孔雀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国际国内知名艺术赛事上斩获殊荣。时任文化部部长孙家正亲笔题写校训“厚德博艺、真诚求索”,对学校发展寄予厚望。
学院按照“依托文化、围绕舞台、产教融合、协同创新”的办学思路,坚守校训,明确“立足重庆、传承文化、服务文旅融合发展”的办学定位,确立“打造特色鲜明、办学严谨、知行合一、求实创新的文化艺术人才培养高地”的办学目标,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依照高等教育办学规律、按照职业教育要求、突出艺术人才培养特性,努力培养具有“舞台表演力、艺术原创力、文化传承力、服务实践力”的高素质技能技艺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院先后开设26个专业。目前,学院设置国控专业4个,立项建设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1个、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2个;立项建设市级重点骨干专业4个、实训基地3个、教学资源库3个、双基地2个(其中培育1个)。已形成艺术表演类、艺术设计类、文化和旅游服务类、文化传播类、学前与艺术教育类五大专业群协调发展布局,并充分发挥艺术类院校办学优势,在全国各地基层文化单位、文化艺术企事业单位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和用人平台100余家,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实习实践条件和就业空间。学院依托文化和旅游部授予的全国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培训基地等五个金字招牌,立足重庆、辐射西部、服务全国;依托重庆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青少年艺术培训学校,形成培训有品牌、考级全覆盖的青少年艺术普及教育体系;同时发挥演艺服务市场和文化扶贫作用,彰显学院办学服务社会功能。
六、报考条件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艺术生和普通类历史/物理选考科目考生。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4.报考我校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5.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七、招生计划
学校依据重庆市教委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我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2021年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河南、湖北、陕西、甘肃、广西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考信息。
八、录取规则
我校严格遵循我市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发〔2020〕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男女男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3.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4.根据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5.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或校考)的省份,已投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6.认可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7.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8.我校招生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艺术设计类、艺术表演类、教育类、旅游类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其中认定美术联考类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教育类专业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学校招生专业概不招收身体大面积纹身、疤痕等身体重大疾病考生;我校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九、入学及复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学生资助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办理。主要有: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3)学院奖学金:(综合测评前20%的在校生)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300元/学期。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300元/人。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对于重庆市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建卡贫困子女学生,学费超过8000元的,超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可继续向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4.勤工助学: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薪酬12元/小时。
5.特殊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帮助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特殊性、突发性、临时性的经济困难。发放标准应根据学生实际分别补助每人每次3000元、2000元、1000元;特别困难者可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其资助金额,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元。
6.学费减免:用于解决家庭经济极其困难学生的学费,具体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由学校研究确定。
十二、收费标准
收费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费: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早期教育、旅游管理、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学费为5000元/年;民航安全技术管理学费为5500元/年;新闻采编与制作、传播与策划、数字媒体技术学费为6500元/年;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产品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音乐表演、钢琴伴奏、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等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年;音乐教育6250元/年。学生住宿标准:800―1200元/人/年。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校企合作,考生自愿填报,费用由学校收取,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视为自愿交纳培训费(详见招生简章)。校企合作专业如下:传播与策划(专业代码:560215)、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代码:560205)。
十三、领导与监督
我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十四、附则
1.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我校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2.本章程若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4.联系地址:
巴南校区: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巴南邮政编码:400055
学院网址:http://www.cqca.edu.cn/
学院微信公众号:cqwhys(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cqwhyszsc(重艺招生处)
学院微博账号: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重艺招生处
学院百度贴吧账号: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贴吧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9〕63号)文件精神,结合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的有关要求,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扩招工作任务,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我校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报名及考试方案。
二、报名须知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我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未被录取的高职对口类、中职直升类、单考单招类、单报高职分类考试普通类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本次单招报名日期:6月8日-7月25日。
(三)报名网址
考生报名平台:请访问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或考试院网站(http://www.cqksy.cn)首页高职单招报名入口,考生登录账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45678,考生首次登录须强制修改。
(四)操作步骤
1.考生到我校招生处(艺源楼5207室)进行现场报名;采集考生相片;预审考生提供的基本材料后为考生生成报名账号信息。
要求:身份证号和姓名等关键信息务必采集准确,考生务必现场核对清楚。考生相片不限制采集方式,可用相机、摄像头、手机拍照均可,相片规格:尺寸:240*320,大小为11K左右,JPG格式,背景浅蓝色,如下图照片所示:
2.考生凭账号登录“报名平台”自行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我校负责现场指导。
要求:考生基本信息中的“报名区县”务必选择准确,原则上应届生选择考生就读中学所在的区县,非应届生选择考生正住户口所在的区县。考生的联系方式务必采集准确,通信地址将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手机号将用于密码找回。报名完毕后,请考生认真核对基本信息,并打印纸质件签字存档。
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单招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3.本次单招报名资格要求
只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或单招考试并且不参加6月份高考的未录取考生(此类考生已经有报名平台的账号和密码,密码遗忘可通过报名登记的手机找回)可直接进入“报名平台”填报志愿。
未报名考生,须院校预审考生报名资格后,登录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报名资格审核说明:
(1)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学历毕业证(应届生由中学提供应届生证明)等有效材料。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3)在高职分类和单招中已录取考生以及参加6月份高考的考生不允许报名,此类考生如进行注册,系统将会拒绝。
(4)普通高中毕业生应为我市户籍,如无我市户籍应符合非重庆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即考生及父或母至少一方须具有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3年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考生须具有3年在渝高中阶段学校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或母须提供在渝3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工作和居住证明(包括连续3年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证明)。
(5)非我市中职毕业生报考应具有我市户籍,我市中职毕业生报考可不限我市户籍。
(6)同等学历报考应提供初中毕业证明材料,初中毕业已达三年且具有我市户籍。
三、高职单招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单招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610210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高职单招 | 240 | 6500元/年 |
660201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高职单招 (华龙网校企合作) | 6500元/年企业方第一、二学年各收取技能培训费2900元/年 | |
640101 | (东星航空校企合作) | 5000元/年企业方第一、二学年各收取技能培训费8800元/年 |
四、考试方案
本次考试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600分。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命题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领导与监督
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电话:姚老师 023—62335660
六、招生服务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巴南邮政编码:400055
巴南招生询: 023-62335791 62333136 62330330
全国免费招生热线:400-0560-111
学院网址:http://www.cqca.edu.cn/
电子邮件:yxzhaosheng@126.com
学院微信公众号:cqwhys(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cqwhyszsc(重艺招生处)
学院微博账号: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艺招生处
学院百度贴吧账号: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贴吧
七、其他
本方案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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