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重庆文理学院,学校代码10642。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地址:红河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星湖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文化旅游区。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为我校与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威尔明顿分校合作办学专业,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国内学习,如达到条件,第四年可自愿选择在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威尔明顿分校学习,在美期间的收费标准按美方执行,只招收填报专业志愿的合格考生。
2.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南川区和巫山县。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
3.小学教育(定向西藏就业)、学前教育(定向西藏就业)两专业面向重庆市招生,只招收填报专业志愿的合格考生。
4.计算机类(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类(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等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基础课程,一年后根据考生意愿、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分流方案入学后根据教学安排统一公布。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1%的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于体检合格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者未达到录取线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 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2.当有效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录取。
4.浙江省、北京市、山东省、海南省、重庆市、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艺术体育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艺术类(专业成绩一律认定各省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1)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综合分[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2)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2.体育类(专业成绩一律认定各省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
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3.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第十四条 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1.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英语(150分制)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除英语类专业外,学校对其他专业无外语考试语种特殊要求,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统一按照英语安排。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4.报考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5.舞蹈学专业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五条 费用标准与收取
1.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如果按学年制学费准备,大致可归纳为按学年制学费标准大致为师范类3125-5175元/年・人,普通类3700-6875元/年・人,艺术类4500-11500元/年・人,体育类4000-8000元/年・人,中外合作办学学费28000元/年・人。学校已实施按学分收取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2.学校住宿实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600-1200元/年・人。
3.因故退学,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六条 入学与注册
1.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报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备案。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5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学生放弃入学资格,由学生本人承担所有后果。
2.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15日内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构建了“奖、助、贷、勤、补、减”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助学金种类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等。其中部分奖助学金标准如下: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
综合奖学金: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出台了学费减免政策,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学校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5.校内设置多种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6.校内设困难新生入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邮编:402160;
学校网址:http://www.cqw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b.cqwu.edu.cn
第十九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校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将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重庆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序号 | 拟选拔本科专业 | 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 | 备注 | |||||||||
专业名称 | 选拔计划 | 入学年级 | 学制 | 收费标准 | 专科专业 | “专升本”专业类别 | ||||||
小计 | 毕业年级普通考生 | 免试生 |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 ||||||||
1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180 | 124 | 23 | 7 | 26 | 2019 | 4 | 4500元/年 | 会展策划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商务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会计信息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广告策划与营销、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流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包装策划与设计、传播与策划、公共事务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国际商务、电子商务、艺术设计、文秘、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普通文科类 | 在星湖校区就读 |
2 |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175 | 123 | 20 | 6 | 26 | 2019 | 4 | 4000元/年 | 旅游管理、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酒店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工商企业管理、商务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会计信息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广告策划与营销、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文秘、休闲体育、休闲农业、风景园林设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空中乘务、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普通文科类 | 在星湖校区就读 |
3 | 生物技术 | 100 | 89 | 1 | 10 | 2019 | 4 | 3700元/年 |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防疫与检疫、宠物养护与驯导、水产养殖技术、职业卫生技术与管理、中药生产与加工 | 普通理工科类 | 在星湖校区就读 | |
4 | 风景园林 | 50 | 39 | 3 | 2 | 6 | 2019 | 4 | 4625元/年 | 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污染修复与生态工程技术、休闲农业、园艺技术、建筑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规划与管理、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村镇建设与管理、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古建筑工程技术 | 普通理工科类 | 在星湖校区就读 |
5 | 风景园林 | 50 | 45 | 5 | 2019 | 4 | 4625元/年 | 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污染修复与生态工程技术、休闲农业、园艺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规划与管理、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村镇建设与管理、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古建筑工程技术 | 普通文科类 | 在星湖校区就读 | ||
6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60 | 56 | 4 | 2019 | 4 | 3700元/年 | 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营养与检测、烹调工艺与营养 | 普通理工科类 | 在星湖校区就读 | ||
7 | 园艺 | 45 | 39 | 1 | 5 | 2019 | 4 | 4600元/年 | 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营养与检测、烹调工艺与营养、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污染修复与生态工程技术、休闲农业、园艺技术、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 普通理工科类 | 在星湖校区就读 | |
8 | 园林 | 80 | 68 | 3 | 9 | 2019 | 4 | 5000元/年 | 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污染修复与生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物业管理、休闲农业 | 普通理工科类 | 在星湖校区就读 | |
9 | 园林 | 36 | 31 | 1 | 4 | 2019 | 4 | 5000元/年 | 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污染修复与生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物业管理、休闲农业 | 普通文科类 | 在星湖校区就读 | |
10 | 园林 | 20 | 19 | 1 | 2019 | 4 | 5000元/年 | 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污染修复与生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物业管理、休闲农业 | 艺体类 | 在星湖校区就读 | ||
11 | 舞蹈学 | 20 | 17 | 3 | 2019 | 4 | 10000元/年 | 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表演艺术、歌舞表演、国际标准舞 | 艺体类 | 在星湖校区就读 | ||
12 | 音乐学(师范) | 40 | 37 | 3 | 2019 | 4 | 4500元/年 | 歌舞表演、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 艺体类 | 在星湖校区就读 | ||
1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90 | 71 | 3 | 4 | 12 | 2019 | 4 | 5625元/年 | 材料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 | 普通理工科类 | 该专业为联合培养专业,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
14 | 工商管理 | 90 | 55 | 12 | 5 | 18 | 2019 | 4 | 5625元/年 | 商务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广告策划与营销、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人力资源管理、农村金融、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服务与管理、化妆品经营与管理、酒店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移动商务、商务经纪与代理、工商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公共事务管理、工业工程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 | 普通文科类 | 该专业为联合培养专业,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
15 | 机械电子工程 | 60 | 21 | 13 | 8 | 18 | 2019 | 4 | 5625元/年 | 物联网应用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微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工程机械运用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地面设备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普通理工科类 | 该专业为联合培养专业,在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
16 | 制药工程 | 90 | 77 | 13 | 2019 | 4 | 6250元/年 | 应用化工技术、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营养与检测、中药生产与加工、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制药设备应用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服务与管理、药学、中药学、精细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 | 普通理工科类 | 该专业为联合培养专业,在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就读 | ||
拟选拔本科专业共 1186人,其中毕业年级普通考生911人,免试生75人,退役士兵考生37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163 人。免试生、退役士兵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结余的,用于录取普通考生。 |
说明: 1. 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表中所列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是档案分与投档分数线相同的最后一名出档考生的成绩。
2. 体育类专业投档线为考生档案分与专业分之和(档案分和专业分须分别达到本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 部属和外省属院校投档时,档案分中不含考生地方性项目加分。
4. 部分高校提出了单科成绩调档要求,具体已在备注中说明。
5. 计划数中包含投档前学校增加的计划。
科类 |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计划数 | 投档线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备注 |
文史类 | 5019 | 重庆文理学院 | 9 | 550 | 115 | 108 | 119 | |
理工类 | 5019 | 重庆文理学院 | 45 | 503 | 106 | 101 | 105 | |
理工类 | 5048 | 重庆文理学院 | 6 | 464 | 中外合作办学 | |||
体育(理) | 5019 | 重庆文理学院 | 3 | 724 | 107 | 80 | 91 |
说明: 1. 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表中所列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是档案分与投档分数线相同的最后一名出档考生的成绩。
2. 体育类专业投档线为考生档案分与专业分之和(档案分和专业分须分别达到本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 部属和外省属院校投档时,档案分中不含考生地方性项目加分。
4. 部分高校提出了单科成绩调档要求,具体已在备注中说明。
5. 计划数中包含投档前学校增加的计划。
科类 |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计划数 | 投档线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备注 |
文史类 | 5019 | 重庆文理学院 | 9 | 550 | 115 | 108 | 119 | |
理工类 | 5019 | 重庆文理学院 | 45 | 503 | 106 | 101 | 105 | |
理工类 | 5048 | 重庆文理学院 | 6 | 464 | 中外合作办学 | |||
体育(理) | 5019 | 重庆文理学院 | 3 | 724 | 107 | 80 | 91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重庆文理学院,学校代码10642。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地址:红河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星湖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文化旅游区。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为我校与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威尔明顿分校合作办学专业,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国内学习,如达到条件,第四年可自愿选择在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威尔明顿分校学习,在美期间的收费标准按美方执行,只招收填报专业志愿的合格考生。
2.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南川区和巫山县。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
3.小学教育(定向西藏就业)、学前教育(定向西藏就业)两专业面向重庆市招生,只招收填报专业志愿的合格考生。
4.计算机类(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类(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等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基础课程,一年后根据考生意愿、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分流方案入学后根据教学安排统一公布。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1%的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于体检合格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者未达到录取线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 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2.当有效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录取。
4.浙江省、北京市、山东省、海南省、重庆市、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艺术体育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艺术类(专业成绩一律认定各省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1)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综合分[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2)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2.体育类(专业成绩一律认定各省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
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3.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第十四条 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1.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英语(150分制)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除英语类专业外,学校对其他专业无外语考试语种特殊要求,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统一按照英语安排。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4.报考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5.舞蹈学专业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五条 费用标准与收取
1.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如果按学年制学费准备,大致可归纳为按学年制学费标准大致为师范类3125-5175元/年・人,普通类3700-6875元/年・人,艺术类4500-11500元/年・人,体育类4000-8000元/年・人,中外合作办学学费28000元/年・人。学校已实施按学分收取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2.学校住宿实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600-1200元/年・人。
3.因故退学,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六条 入学与注册
1.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报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备案。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5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学生放弃入学资格,由学生本人承担所有后果。
2.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15日内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构建了“奖、助、贷、勤、补、减”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助学金种类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等。其中部分奖助学金标准如下: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
综合奖学金: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出台了学费减免政策,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学校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5.校内设置多种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6.校内设困难新生入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邮编:402160;
学校网址:http://www.cqw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b.cqwu.edu.cn
第十九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校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将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重庆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说明: 1. 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表中所列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是档案分与投档分数线相同的最后一名出档考生的成绩。
2. 体育类专业投档线为考生档案分与专业分之和(档案分和专业分须分别达到本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 部属和外省属院校投档时,档案分中不含考生地方性项目加分。
4. 部分高校提出了单科成绩调档要求,具体已在备注中说明。
5. 计划数中包含投档前学校增加的计划。
科类 |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计划数 | 投档线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备注 |
文史类 | 5019 | 重庆文理学院 | 9 | 550 | 115 | 108 | 119 | |
理工类 | 5019 | 重庆文理学院 | 45 | 503 | 106 | 101 | 105 | |
理工类 | 5048 | 重庆文理学院 | 6 | 464 | 中外合作办学 | |||
体育(理) | 5019 | 重庆文理学院 | 3 | 724 | 107 | 80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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