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年分数线
来自:(9951招生网)已浏览45777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艺术学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是我国唯一具有艺术学学科门类下全部五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是国家文化部和江苏省政府共建的综合性艺术院校。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331,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第四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艺术学院。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内部多重监督机制,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及不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部分艺术类专业对报名的身体条件为:
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流行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听觉器官无实质性病变,建议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2.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演奏)专业:听觉器官无实质性病变;
3.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听觉器官无疾病,建议男生身高1.73米以上、女生身高1.6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4.舞蹈表演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75米以上、女生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5.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实质性病变。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我校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专业,考生均须按照《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要求,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级统考及我校校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江苏省录取办法:
1.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影视摄影与制作、广告学、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史论、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招收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考生,考生再选科目不限。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分别按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南京艺术学院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专业,招收艺术类(历史等科目类)或艺术类(物理等科目类)考生,考生再选科目不限。
3.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美术统考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使用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成绩录取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对音乐统考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8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8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8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舞蹈学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8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7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创作)专业,对省音乐统考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7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合并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两个专业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1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6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教育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6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表演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5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4.我校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联合培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第四学年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赴英国学习。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美术统考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5.我校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四年制)”项目工艺美术专业,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毕业后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文凭。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美术统考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6.考生在填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必须按考生本人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的专业填报,如由考生专业填报差错产生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17.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按高考文化分排序,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按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排序,如仍相同按英语科目成绩排序。
18、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报考我校的江苏省考生必须按照江苏省考试院的相关要求,按时填报高考志愿。
(2)江苏省考试院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校均遵照执行。
(3)如与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规则不同,按《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对口单招江苏省录取办法:
1.我校对口单招各专业均使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2.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统考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在此综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舞蹈编导、音乐学(师范)专业,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统考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按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统考文化分排序,如文化分仍相同,按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排序,如仍相同按英语科目成绩排序。
第十七条 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外省录取办法:
1.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影视摄影与制作、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史论、美术学(文遗研究)、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在部分省招收普通类考生,具体招生计划以相关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在各省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所在批次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对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艺术类考生,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
(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9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8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舞蹈学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创作)、表演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合并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两个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合并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在确定录取的专业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6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教育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表演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5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专业使用新疆美术统考成绩。文化分、新疆美术统考分均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省控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新疆美术统考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音乐学专业考生,专业使用新疆音乐统考成绩。文化分、新疆音乐统考分均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省控线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分和新疆音乐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校在新疆招生只接受计划类型为“普通类”的考生报考(即以汉语言参加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我校面向新疆“单列类”考生招收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协作计划预科生,对文化分达新疆普通类本二文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在新疆师范大学预科学习1年,通过预科结业考试后,第2年转入我校一年级相应班级学习,学制四年。
(1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相关专业须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按规定执行。
(13)考生在填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必须按考生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的专业填报,如由考生专业填报差错产生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14)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按高考文化分排序,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按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排序,如仍相同按英语科目成绩排序。
注:A.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B.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专业分。
(15)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校均遵照执行。
3.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按时填报高考志愿。
(2)如有与各省招生机构公布的文件规定不同,按各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进校后我校只开设英语、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关于南京艺术学院2000年收费标准的批复》(苏价费[2000]17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学院 | 专业 | 学费 (元/学年) |
美术学院 | 绘画、中国画、雕塑(5年制)、书法学 | 11000 |
美术学 | 9000 | |
设计学院 |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 | 11000 |
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 | 10000 | |
艺术设计学 | 9000 | |
工业设计学院 | 产品设计 | 11000 |
艺术与科技 | 10000 | |
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 | 11000 |
音乐学(5年制)、音乐学(师范) | 9900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5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 9000 | |
流行音乐学院 | 音乐学(乐器修造) | 12000 |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流行演奏) | 11000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创作)、音乐学(音乐传播) | 10000 | |
电影电视学院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 11000 |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10000 | |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 | 9000 | |
舞蹈学院 | 舞蹈教育 | 10000 |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 9900 | |
舞蹈学 | 9000 | |
传媒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动画 | 11000 |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摄影、数字媒体艺术 | 10000 | |
广告学 | 5200 | |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 26400 | |
人文学院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10000 |
艺术史论 | 9900 | |
美术学(文遗研究) | 9000 | |
艺术教育 | 5200 | |
文化产业学院 | 艺术管理 | 9900 |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 5200 | |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 11000 |
舞蹈编导、音乐学(师范) | 9900 | |
数字媒体艺术 | 10000 | |
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项目 | 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4+0项目) | 11000 |
注: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四学年起,符合条件的学生赴英国学习,学费按英方标准收取。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600-1200元。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xgc.nua.edu.cn/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13
招生咨询电话:025-83498055, 83498382
招生传真:025-83498113
招生监督电话:025-83498055, 83498382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haosheng.nua.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艺术学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是我国唯一具有艺术学学科门类下全部五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是国家文化部和江苏省政府共建的综合性艺术院校。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331,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第四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艺术学院。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内部多重监督机制,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及不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部分艺术类专业对报名的身体条件为:
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流行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听觉器官无实质性病变,建议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2.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演奏)专业:听觉器官无实质性病变;
3.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听觉器官无疾病,建议男生身高1.73米以上、女生身高1.6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4.舞蹈表演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75米以上、女生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5.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实质性病变。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我校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专业,考生均须按照《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要求,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级统考及我校校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江苏省录取办法:
1.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影视摄影与制作、广告学、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史论、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招收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考生,考生再选科目不限。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分别按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南京艺术学院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专业,招收艺术类(历史等科目类)或艺术类(物理等科目类)考生,考生再选科目不限。
3.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美术统考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使用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成绩录取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对音乐统考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8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8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8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舞蹈学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8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7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创作)专业,对省音乐统考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7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合并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两个专业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1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6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教育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6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表演专业,对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5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4.我校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联合培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第四学年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赴英国学习。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美术统考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5.我校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四年制)”项目工艺美术专业,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毕业后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文凭。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美术统考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6.考生在填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必须按考生本人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的专业填报,如由考生专业填报差错产生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17.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按高考文化分排序,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按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排序,如仍相同按英语科目成绩排序。
18、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报考我校的江苏省考生必须按照江苏省考试院的相关要求,按时填报高考志愿。
(2)江苏省考试院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校均遵照执行。
(3)如与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规则不同,按《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对口单招江苏省录取办法:
1.我校对口单招各专业均使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2.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统考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在此综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舞蹈编导、音乐学(师范)专业,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统考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按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统考文化分排序,如文化分仍相同,按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排序,如仍相同按英语科目成绩排序。
第十七条 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外省录取办法:
1.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影视摄影与制作、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史论、美术学(文遗研究)、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在部分省招收普通类考生,具体招生计划以相关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在各省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所在批次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对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艺术类考生,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
(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9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8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舞蹈学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创作)、表演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合并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两个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合并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在确定录取的专业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6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教育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表演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5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专业使用新疆美术统考成绩。文化分、新疆美术统考分均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省控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新疆美术统考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音乐学专业考生,专业使用新疆音乐统考成绩。文化分、新疆音乐统考分均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省控线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分和新疆音乐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校在新疆招生只接受计划类型为“普通类”的考生报考(即以汉语言参加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我校面向新疆“单列类”考生招收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协作计划预科生,对文化分达新疆普通类本二文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在新疆师范大学预科学习1年,通过预科结业考试后,第2年转入我校一年级相应班级学习,学制四年。
(1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相关专业须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按规定执行。
(13)考生在填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必须按考生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的专业填报,如由考生专业填报差错产生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14)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按高考文化分排序,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按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排序,如仍相同按英语科目成绩排序。
注:A.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B.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专业分。
(15)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校均遵照执行。
3.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按时填报高考志愿。
(2)如有与各省招生机构公布的文件规定不同,按各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进校后我校只开设英语、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关于南京艺术学院2000年收费标准的批复》(苏价费[2000]17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学院 | 专业 | 学费 (元/学年) |
美术学院 | 绘画、中国画、雕塑(5年制)、书法学 | 11000 |
美术学 | 9000 | |
设计学院 |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 | 11000 |
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 | 10000 | |
艺术设计学 | 9000 | |
工业设计学院 | 产品设计 | 11000 |
艺术与科技 | 10000 | |
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 | 11000 |
音乐学(5年制)、音乐学(师范) | 9900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5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 9000 | |
流行音乐学院 | 音乐学(乐器修造) | 12000 |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流行演奏) | 11000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创作)、音乐学(音乐传播) | 10000 | |
电影电视学院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 11000 |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10000 | |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 | 9000 | |
舞蹈学院 | 舞蹈教育 | 10000 |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 9900 | |
舞蹈学 | 9000 | |
传媒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动画 | 11000 |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摄影、数字媒体艺术 | 10000 | |
广告学 | 5200 | |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 26400 | |
人文学院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10000 |
艺术史论 | 9900 | |
美术学(文遗研究) | 9000 | |
艺术教育 | 5200 | |
文化产业学院 | 艺术管理 | 9900 |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 5200 | |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 11000 |
舞蹈编导、音乐学(师范) | 9900 | |
数字媒体艺术 | 10000 | |
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项目 | 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4+0项目) | 11000 |
注: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四学年起,符合条件的学生赴英国学习,学费按英方标准收取。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600-1200元。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xgc.nua.edu.cn/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13
招生咨询电话:025-83498055, 83498382
招生传真:025-83498113
招生监督电话:025-83498055, 83498382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haosheng.nua.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顶一下 |
江苏省镇江市有哪些重点中职学校排名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9年江苏省镇江市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排名不分先后,以下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考试院或学校为准。江苏镇江市国家级重点共计3所学校序号名称地址1镇江市润州中等专业学校镇江市润州区朱方路600号2江苏省扬中中....
学习中遇到困难并不可怕,学生需要有不同的适应能力,可怕的是你因为困难畏手畏脚,最后失去奋斗的精力。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结果,面对不一定是艰难的,逃避也不见得没有用,关键在于你自己的处理方式,只要是自己能够接受就是好的。那么,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江苏锡山中等专业学....
南京建康技工学校是2006年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技工学校,属国民教育序列,列入江苏省计划招生。学校系江苏省省级重点技工学校、南京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医护英语水平考试直属考点、中国职教学会健康与养老专业委员会理....
考生填报志愿、选择专业、选择学校的时候,最先考虑的就是毕业以后的就业问题,那么哪些专业未来就业前景好呢?哪些行业未来发展前景比较广阔呢?相信大家对此都非常关注!那么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宠物养护与驯导专业?好就业吗,希望对大家报考中专学校....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简介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是1999年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的民办本科院校,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为独立学院。学院坚持育人为本、提高质量、强化特色、改革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经济学类、工....
我们很多时候考虑问题很容易片面,所以最后做出的决定也是存在很多的瑕疵,如果学生可以整体来考虑问题,那你可以省去很多的事情。你在学习中要培养下自己的综合能力,考虑问题要顾全大局,不要只关注现在的状态。那么,下面小编就为同学们介绍一下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
在选择学校的时候,同学们也会关注学习的食宿条件是的,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同学们在选择学校的时候也会注重校园的环境,一个舒适的就寝环境可以帮助同学们更好的投入到学校的学习生活当中。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江苏高邮中等专业学校的宿舍条件的情况。江苏高邮中....
南京大学(Nanjing University)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学校向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南京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仙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63....
南京轻纺技工学校是江苏省重点技工学校、南京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特色的公办学校。 南京轻纺技工学校隶属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旗下有100多家企业,本校依靠其企业优势,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就业前景。 学校已创办20多年,一直以来坚持以人为本....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于1956年创建,是一所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职业学校。 该校以“厚德、强能、求实、创新”为校训,以“诚实、勤奋、团结、进取”为校风,以“乐学、善思、勤练、勇创”为学风,以“敬业....
学校介绍镇江机械工业学校(原镇江机械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成立于1984年。现有市区南门、城北两个校区,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江苏中职中专交流群:596315001齐全,师资强,管理严,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建校二十多年来,始终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求发展,立足国家支....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但很少的学生会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因为他们太过遵从家长的意见了,这样的学习很无趣并且难以坚持。你要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不要被别人的思想左右了你的最后决定,要选择就为自己选择。那么,下面小编来跟大家介绍一下南京航空技工学校的收费标准,供参考。南....
江苏省常州市中职学校有哪些名单汇总2019版此信息是由小编特意收集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考试院或学校为准。以下是江苏省常州市中职学校有哪些名单汇总2019版具体信息: 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性质学校等级学校类型学校地址1常州铁道高等....
初中毕业,学什么专业有前途?初中毕业可以读什么?学什么好找工作?初中生毕业之后学什么专业好?一直以来,总有一些学生初中毕业之后厌烦继续念书不想上高中,只想学习一项技术,然后走上社会高薪就业,但是不知道应该选择一项什么技能学习为好,对此,小编为你支招,这是我们整理的南京....
初中毕业生学什么专业好?如果没有一个较高的学历,专攻一门能力和技术也是不错的选择,对于初中生来说还有有很多发展前景不错的专业可以选择,那么现在就让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江苏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财务管理专业?好就业吗吧!财务管理是一门专科专业。主干课程会计基....
解决棘手的问题只靠知识是无法完成的,学生要有自己的问题库,对症下药的去解决不同的问题,这样你可以节约很多的时间。效率是一个我们需要把控的变量,只有把效率提升上去,你的学习才能够花费更少的时间获得更大的收获。那么,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地理位....
2019年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拓宽人才选拔途径,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职业类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需求,结合我校“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实际,现将学校2019年自主招生方案公布如下。一....
江苏中职之大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简介2019年最新介绍大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简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大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介绍,了解江苏更多中职请点击「江苏中职学校」大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是在整合大丰市职业教育资源的基础上组建的,已发展成为集全日制高职....
同一个专业也是有着不同的培养方向,学生要自己进行详细的了解,想要在社会中立足要有努力的方向,知识是需要慢慢积累起来的,只有你针对自己的兴趣进行学习,你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上才有的放矢。那么,小编给大家介绍下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专业。无锡旅游商贸高....
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江苏中职中专交流群:596315001环境?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简介2007年3月,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扬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扬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和扬州纺织职业技术学校合并筹建,2008年2月,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正式成立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9年南京商业学校招生简介及招生专业南京商业学校简介南京商业学校是一所与长三角经济带高度对接的国有公办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学校,国家科技体育传统学校。首批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
江苏的中职招生工作马上即将开始,咨询江苏会计中专职校排名人数比较多,家长和考生都比较急,不过小编建议选择学校的时候还是多实地考察一下,仔细看看学校的环境,就业、师资等条件再作决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10所招生会计专业的中专学校,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考试....
人的能力是会变化的,不能只靠成绩来判断,成绩只是一个表象的因素,很多的学校都不只是需求分数的高低,对学生的素质等因素也是关注的。所以学生要有着自己努力的方向,不要为了考取高分而忘记了提升自我。那么,小编就为大家介绍江苏灌云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设置。 江苏灌云....
考生填报志愿、选择专业、选择学校的时候,最先考虑的就是毕业以后的就业问题,那么哪些专业未来就业前景好呢?哪些行业未来发展前景比较广阔呢?相信大家对此都非常关注!那么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好就业吗,希望对大家报考中专学校....
每一个学校都是有着固定的专业选择,有些学校不一定有你要选择的专业。学生要针对自身要选的专业进行学校的筛选,只有找到适合的学校才能够长期坚持学习,学校的文化对学生的学习也是有影响的。那么,小编给大家收集了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招生专业,供参考。南京广播电视大学....
未来选择哪些专业有前途?选择自己心仪的专业,会让自己的大学过得更加有趣和充实,当你选择的专业既是自己喜欢的又是未来发展前景比较好的话,毕业找工作时就会少了许多烦恼!那么小编为大家先总结一些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西餐烹饪专业就业前途大不大,然后你在这里边挑....
江苏的中职招生工作马上即将开始,咨询江苏学前教育中专职校排名人数比较多,家长和考生都比较急,不过小编建议选择学校的时候还是多实地考察一下,仔细看看学校的环境,就业、师资等条件再作决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10所招生学前教育专业的中专学校,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
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简介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位于南京河西新城。是全日制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国家级绿色学校、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模范学校、江苏省德育先进....
很多的学校都是有名额限制的,所以你要提前做好准备。在学习中要养成自律的习惯,学校的时光尽管可以自由支配,但你也要有一定的计划性,不要因为学业而忘记了自己的健康。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睡眠就是精力恢复的过程,为了长期的目标,一定要保证了睡眠后再谈学习的努力。那....
又到了一年的毕业招生季节,8月份是集中寻找学校的时候,各大学或中专也会开设相应的招生点,学生可以通过本省的志愿填报网站进行报名,有条件的也可以直接到学校咨询报名,但是高考生只能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启东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升大学,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建筑材料检测技术专业解读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专业是属于建筑材料大类下能源与动力学科下的一个分类,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既要具有道路与桥梁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又要懂工程材料实验方面勘察与检测,还需要懂工程技术的生产第一线实际需要....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机械产品检测检验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常规检测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技能,能够运用检测仪器和手段科学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具有产品质量加工中间控制能力,掌握产品检验工艺设计和计量技术的德、智、....
以下数据由高职单招网收集和整理,具体以当地教育考试院或院校公布为准。 科类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本次模拟计划数 模拟投档人数 最低分 最低位次 文史 3136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5 5 252 86248理工 3136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5 5 278 157827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
同学们在选择学校的时候通常会关注学校的招生专业是哪些,很多同学都会想要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在选择专业的时候,如果同学们对专业的信息不是特别了解的话可以多查阅之后再做决定。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设置有哪些,以供同学....
课程的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短时间的努力只能初见成效,学生应该多做习题,不断的发现自己的弱项,然后逐步加强,最后你才能够有高分的机会,高分在学校的选择上也有更大的优势,并且优秀的学生会有更大的自信,去做更多提升自己的事情。那么,小编给大家介绍下宿迁爱迪生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