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951职校招生网,为广大学子提供中职中专、高职大专、3+2院校、专科院校以及五年制大专学校招生信息!
  • 今天是:
首页 > 院校政策 > 江苏地区
  • 昆山杜克大学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年分数线

    来自:(9951招生网)已浏览39959次

    昆山杜克大学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年分数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教育理念、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同经济背景、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的学生都有机会申请入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主要适用于面向中国内地的本科招生。国际学生招生和华侨及港澳台招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参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昆山杜克大学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6406

    第六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昆山市杜克大道8号,邮政编码:215316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历教育、研究生学位教育

    第八条  办学性质:昆山杜克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美国杜克大学与武汉大学合作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中外合作大学,旨在建设一所世界一流的以通识博雅教育为特色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帮助来自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学生创造有意义、有成就的人生。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第十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将获得以下全日制本科证书:

    1、昆山杜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监制)

    2、昆山杜克大学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3、杜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杜克大学颁发、美国南方院校联盟委员会认证)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并设立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国际招生录取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建议、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  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为学校中国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团队负责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录取团队负责录取细则的制定、申请材料的审阅以及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并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上述办公室可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察)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昆山杜克大学中国本科招生网(https://admissions.dukekunshan.edu.cn/admissions/)、昆山杜克大学主页(www.dukekunshan.edu.cn)、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2021年中国内地面向江苏、北京、上海、山东、四川、浙江、安徽、重庆、广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陕西、天津、辽宁、吉林、福建、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和广西等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分省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第五章 专业设置

    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实施通识博雅教育,新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学生可在大学二年级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专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的昆山杜克大学招生专业,仅用于学生高考志愿填报。

    经教育部批准,目前已经设立的本科专业有:1、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物理学);2、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数学和计算科学);3、生物科学(分子生物科学);4、化学(化学和环境科学);5、全球健康学;6、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和公共政策);7、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济学);8、历史学(全球化中国研究);9、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0、经济学(机构和治理);11、数字媒体艺术(媒体与艺术);12、英语(全球文化研究);13、心理学(行为科学);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与设计)。

    第六章 录取规则及选拔程序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中国内地)以及学校自主评估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采用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收中国内地学生,根据申请人高考成绩(权重50%)、学校自主综合评估(权重40%,包括对通用申请和补充材料的全面评估以及申请者剑桥领思在线英语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权重10%),进行综合评分,顺序择优录取。若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无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区分的,则学校自主综合评估的权重以50%计算。

    1、高考成绩:学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一、二批合并的则为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或一段线)。换算方法按照高考满分为50分,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一段线)为30分,在此区间进行线性折算。

    2、学校自主综合评估: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全面评估以及申请者在线进行的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成绩。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的,根据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按照等级折算,满分10分,全A即为10分,出现B、C、D按照等级和门数相应扣减分数。

    第十八条  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以上方法计算所得的综合评定成绩择优录取,如果出现综合评定成绩相同的情况,我校将依次依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三门总分、外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批次:我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在山东省列入综合评价批、在广东省列入特殊类型招生批。我校将与江苏入选考生通过签订协议确认是否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并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拟录取考生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档录取,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完成录取,申请人应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要求进行志愿填报等信息采集工作。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二十一条  我校所有本科专业均采用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港澳台及华侨学生采用“综合评估+港澳台联考/台湾地区学科能力测试”模式招生,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自主评估选拔程序

    a. Slate入学申请:报考学生需在2021 年1月3日或2月18日23:00之前通过Slate系统提交入学申请和书面材料扫描件,并且邮寄推荐信至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其中书面材料包括高中阶段成绩单、课外活动证明材料、英语及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b. 材料审核:学校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并于2021年2月中旬和3月中旬以电子邮件和系统查询分别通知第一轮和第二轮申请人初步审核评估结果以及是否受邀参加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

    c. 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必须在3-4月份期间完成在线领思英语测试,昆山杜克大学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将对领思英语测试成绩进行换算,计入自主综合评估成绩。

    d. 入围名单公示:学校自主综合评估结果将于2020年4月下旬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者,并且该入围名单将于5月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并报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备案和公示。

    第七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要求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其他杂费。具体标准和办法按江苏省物价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执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的批复,2021年本科入学新生的学费标准为170,000元/生/年。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自主综合评估成绩和高考成绩颁发给符合标准的申请人不同额度的奖学金,根据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确定不同额度的助学金,具体细则及实施办法将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个人情况及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

    第十章 招生咨询、申诉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部门: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

    电话:0512-36657028

    电子邮箱:china-admissions@dukekunshan.edu.cn

    学校网址:http://undergrad.dukekunshan.edu.cn/cn/

    第二十九条  在录取期间成立申诉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申诉邮箱:DKU-compliance@dukekunshan.edu.cn

    第三十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复查存在问题的,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一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学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试(考核)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有渎职、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由学校监察部门会同学校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后,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部门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教育理念、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同经济背景、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的学生都有机会申请入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主要适用于面向中国内地的本科招生。国际学生招生和华侨及港澳台招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参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昆山杜克大学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6406

    第六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昆山市杜克大道8号,邮政编码:215316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历教育、研究生学位教育

    第八条  办学性质:昆山杜克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美国杜克大学与武汉大学合作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中外合作大学,旨在建设一所世界一流的以通识博雅教育为特色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帮助来自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学生创造有意义、有成就的人生。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第十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将获得以下全日制本科证书:

    1、昆山杜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监制)

    2、昆山杜克大学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3、杜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杜克大学颁发、美国南方院校联盟委员会认证)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并设立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国际招生录取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建议、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  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为学校中国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团队负责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录取团队负责录取细则的制定、申请材料的审阅以及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并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上述办公室可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察)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昆山杜克大学中国本科招生网(https://admissions.dukekunshan.edu.cn/admissions/)、昆山杜克大学主页(www.dukekunshan.edu.cn)、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2021年中国内地面向江苏、北京、上海、山东、四川、浙江、安徽、重庆、广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陕西、天津、辽宁、吉林、福建、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和广西等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分省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第五章 专业设置

    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实施通识博雅教育,新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学生可在大学二年级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专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的昆山杜克大学招生专业,仅用于学生高考志愿填报。

    经教育部批准,目前已经设立的本科专业有:1、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物理学);2、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数学和计算科学);3、生物科学(分子生物科学);4、化学(化学和环境科学);5、全球健康学;6、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和公共政策);7、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济学);8、历史学(全球化中国研究);9、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0、经济学(机构和治理);11、数字媒体艺术(媒体与艺术);12、英语(全球文化研究);13、心理学(行为科学);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与设计)。

    第六章 录取规则及选拔程序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中国内地)以及学校自主评估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采用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收中国内地学生,根据申请人高考成绩(权重50%)、学校自主综合评估(权重40%,包括对通用申请和补充材料的全面评估以及申请者剑桥领思在线英语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权重10%),进行综合评分,顺序择优录取。若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无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区分的,则学校自主综合评估的权重以50%计算。

    1、高考成绩:学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一、二批合并的则为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或一段线)。换算方法按照高考满分为50分,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一段线)为30分,在此区间进行线性折算。

    2、学校自主综合评估: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全面评估以及申请者在线进行的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成绩。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的,根据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按照等级折算,满分10分,全A即为10分,出现B、C、D按照等级和门数相应扣减分数。

    第十八条  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以上方法计算所得的综合评定成绩择优录取,如果出现综合评定成绩相同的情况,我校将依次依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三门总分、外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批次:我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在山东省列入综合评价批、在广东省列入特殊类型招生批。我校将与江苏入选考生通过签订协议确认是否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并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拟录取考生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档录取,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完成录取,申请人应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要求进行志愿填报等信息采集工作。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二十一条  我校所有本科专业均采用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港澳台及华侨学生采用“综合评估+港澳台联考/台湾地区学科能力测试”模式招生,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自主评估选拔程序

    a. Slate入学申请:报考学生需在2021 年1月3日或2月18日23:00之前通过Slate系统提交入学申请和书面材料扫描件,并且邮寄推荐信至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其中书面材料包括高中阶段成绩单、课外活动证明材料、英语及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b. 材料审核:学校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并于2021年2月中旬和3月中旬以电子邮件和系统查询分别通知第一轮和第二轮申请人初步审核评估结果以及是否受邀参加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

    c. 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必须在3-4月份期间完成在线领思英语测试,昆山杜克大学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将对领思英语测试成绩进行换算,计入自主综合评估成绩。

    d. 入围名单公示:学校自主综合评估结果将于2020年4月下旬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者,并且该入围名单将于5月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并报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备案和公示。

    第七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要求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其他杂费。具体标准和办法按江苏省物价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执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的批复,2021年本科入学新生的学费标准为170,000元/生/年。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自主综合评估成绩和高考成绩颁发给符合标准的申请人不同额度的奖学金,根据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确定不同额度的助学金,具体细则及实施办法将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个人情况及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

    第十章 招生咨询、申诉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部门: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

    电话:0512-36657028

    电子邮箱:china-admissions@dukekunshan.edu.cn

    学校网址:http://undergrad.dukekunshan.edu.cn/cn/

    第二十九条  在录取期间成立申诉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申诉邮箱:DKU-compliance@dukekunshan.edu.cn

    第三十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复查存在问题的,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一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学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试(考核)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有渎职、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由学校监察部门会同学校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后,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部门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教育理念、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同经济背景、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的学生都有机会申请入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主要适用于面向中国内地的本科招生。国际学生招生和华侨及港澳台招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参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昆山杜克大学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6406

    第六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昆山市杜克大道8号,邮政编码:215316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历教育、研究生学位教育

    第八条  办学性质:昆山杜克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美国杜克大学与武汉大学合作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中外合作大学,旨在建设一所世界一流的以通识博雅教育为特色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帮助来自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学生创造有意义、有成就的人生。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第十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将获得以下全日制本科证书:

    1、昆山杜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监制)

    2、昆山杜克大学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3、杜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杜克大学颁发、美国南方院校联盟委员会认证)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并设立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国际招生录取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建议、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  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为学校中国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团队负责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录取团队负责录取细则的制定、申请材料的审阅以及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并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上述办公室可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察)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昆山杜克大学中国本科招生网(https://admissions.dukekunshan.edu.cn/admissions/)、昆山杜克大学主页(www.dukekunshan.edu.cn)、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2021年中国内地面向江苏、北京、上海、山东、四川、浙江、安徽、重庆、广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陕西、天津、辽宁、吉林、福建、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和广西等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分省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第五章 专业设置

    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实施通识博雅教育,新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学生可在大学二年级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专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的昆山杜克大学招生专业,仅用于学生高考志愿填报。

    经教育部批准,目前已经设立的本科专业有:1、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物理学);2、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数学和计算科学);3、生物科学(分子生物科学);4、化学(化学和环境科学);5、全球健康学;6、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和公共政策);7、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济学);8、历史学(全球化中国研究);9、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0、经济学(机构和治理);11、数字媒体艺术(媒体与艺术);12、英语(全球文化研究);13、心理学(行为科学);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与设计)。

    第六章 录取规则及选拔程序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中国内地)以及学校自主评估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采用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收中国内地学生,根据申请人高考成绩(权重50%)、学校自主综合评估(权重40%,包括对通用申请和补充材料的全面评估以及申请者剑桥领思在线英语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权重10%),进行综合评分,顺序择优录取。若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无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区分的,则学校自主综合评估的权重以50%计算。

    1、高考成绩:学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一、二批合并的则为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或一段线)。换算方法按照高考满分为50分,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一段线)为30分,在此区间进行线性折算。

    2、学校自主综合评估: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全面评估以及申请者在线进行的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成绩。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的,根据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按照等级折算,满分10分,全A即为10分,出现B、C、D按照等级和门数相应扣减分数。

    第十八条  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以上方法计算所得的综合评定成绩择优录取,如果出现综合评定成绩相同的情况,我校将依次依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三门总分、外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批次:我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在山东省列入综合评价批、在广东省列入特殊类型招生批。我校将与江苏入选考生通过签订协议确认是否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并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拟录取考生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档录取,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完成录取,申请人应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要求进行志愿填报等信息采集工作。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二十一条  我校所有本科专业均采用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港澳台及华侨学生采用“综合评估+港澳台联考/台湾地区学科能力测试”模式招生,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自主评估选拔程序

    a. Slate入学申请:报考学生需在2021 年1月3日或2月18日23:00之前通过Slate系统提交入学申请和书面材料扫描件,并且邮寄推荐信至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其中书面材料包括高中阶段成绩单、课外活动证明材料、英语及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b. 材料审核:学校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并于2021年2月中旬和3月中旬以电子邮件和系统查询分别通知第一轮和第二轮申请人初步审核评估结果以及是否受邀参加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

    c. 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必须在3-4月份期间完成在线领思英语测试,昆山杜克大学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将对领思英语测试成绩进行换算,计入自主综合评估成绩。

    d. 入围名单公示:学校自主综合评估结果将于2020年4月下旬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者,并且该入围名单将于5月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并报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备案和公示。

    第七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要求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其他杂费。具体标准和办法按江苏省物价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执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的批复,2021年本科入学新生的学费标准为170,000元/生/年。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自主综合评估成绩和高考成绩颁发给符合标准的申请人不同额度的奖学金,根据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确定不同额度的助学金,具体细则及实施办法将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个人情况及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

    第十章 招生咨询、申诉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部门: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

    电话:0512-36657028

    电子邮箱:china-admissions@dukekunshan.edu.cn

    学校网址:http://undergrad.dukekunshan.edu.cn/cn/

    第二十九条  在录取期间成立申诉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申诉邮箱:DKU-compliance@dukekunshan.edu.cn

    第三十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复查存在问题的,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一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学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试(考核)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有渎职、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由学校监察部门会同学校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后,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部门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教育理念、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同经济背景、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的学生都有机会申请入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主要适用于面向中国内地的本科招生。国际学生招生和华侨及港澳台招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参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昆山杜克大学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6406

    第六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昆山市杜克大道8号,邮政编码:215316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历教育、研究生学位教育

    第八条  办学性质:昆山杜克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美国杜克大学与武汉大学合作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中外合作大学,旨在建设一所世界一流的以通识博雅教育为特色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帮助来自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学生创造有意义、有成就的人生。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第十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将获得以下全日制本科证书:

    1、昆山杜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监制)

    2、昆山杜克大学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3、杜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杜克大学颁发、美国南方院校联盟委员会认证)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并设立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国际招生录取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建议、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  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为学校中国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团队负责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录取团队负责录取细则的制定、申请材料的审阅以及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并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上述办公室可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察)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昆山杜克大学中国本科招生网(https://admissions.dukekunshan.edu.cn/admissions/)、昆山杜克大学主页(www.dukekunshan.edu.cn)、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2021年中国内地面向江苏、北京、上海、山东、四川、浙江、安徽、重庆、广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陕西、天津、辽宁、吉林、福建、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和广西等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分省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第五章 专业设置

    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实施通识博雅教育,新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学生可在大学二年级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专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的昆山杜克大学招生专业,仅用于学生高考志愿填报。

    经教育部批准,目前已经设立的本科专业有:1、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物理学);2、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数学和计算科学);3、生物科学(分子生物科学);4、化学(化学和环境科学);5、全球健康学;6、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和公共政策);7、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济学);8、历史学(全球化中国研究);9、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0、经济学(机构和治理);11、数字媒体艺术(媒体与艺术);12、英语(全球文化研究);13、心理学(行为科学);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与设计)。

    第六章 录取规则及选拔程序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中国内地)以及学校自主评估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采用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收中国内地学生,根据申请人高考成绩(权重50%)、学校自主综合评估(权重40%,包括对通用申请和补充材料的全面评估以及申请者剑桥领思在线英语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权重10%),进行综合评分,顺序择优录取。若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无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区分的,则学校自主综合评估的权重以50%计算。

    1、高考成绩:学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一、二批合并的则为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或一段线)。换算方法按照高考满分为50分,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一段线)为30分,在此区间进行线性折算。

    2、学校自主综合评估: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全面评估以及申请者在线进行的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成绩。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的,根据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按照等级折算,满分10分,全A即为10分,出现B、C、D按照等级和门数相应扣减分数。

    第十八条  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以上方法计算所得的综合评定成绩择优录取,如果出现综合评定成绩相同的情况,我校将依次依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三门总分、外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批次:我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在山东省列入综合评价批、在广东省列入特殊类型招生批。我校将与江苏入选考生通过签订协议确认是否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并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拟录取考生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档录取,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完成录取,申请人应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要求进行志愿填报等信息采集工作。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二十一条  我校所有本科专业均采用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港澳台及华侨学生采用“综合评估+港澳台联考/台湾地区学科能力测试”模式招生,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自主评估选拔程序

    a. Slate入学申请:报考学生需在2021 年1月3日或2月18日23:00之前通过Slate系统提交入学申请和书面材料扫描件,并且邮寄推荐信至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其中书面材料包括高中阶段成绩单、课外活动证明材料、英语及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b. 材料审核:学校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并于2021年2月中旬和3月中旬以电子邮件和系统查询分别通知第一轮和第二轮申请人初步审核评估结果以及是否受邀参加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

    c. 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必须在3-4月份期间完成在线领思英语测试,昆山杜克大学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将对领思英语测试成绩进行换算,计入自主综合评估成绩。

    d. 入围名单公示:学校自主综合评估结果将于2020年4月下旬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者,并且该入围名单将于5月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并报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备案和公示。

    第七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要求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其他杂费。具体标准和办法按江苏省物价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执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的批复,2021年本科入学新生的学费标准为170,000元/生/年。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自主综合评估成绩和高考成绩颁发给符合标准的申请人不同额度的奖学金,根据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确定不同额度的助学金,具体细则及实施办法将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个人情况及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

    第十章 招生咨询、申诉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部门: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

    电话:0512-36657028

    电子邮箱:china-admissions@dukekunshan.edu.cn

    学校网址:http://undergrad.dukekunshan.edu.cn/cn/

    第二十九条  在录取期间成立申诉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申诉邮箱:DKU-compliance@dukekunshan.edu.cn

    第三十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复查存在问题的,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一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学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试(考核)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有渎职、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由学校监察部门会同学校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后,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部门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教育理念、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同经济背景、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的学生都有机会申请入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主要适用于面向中国内地的本科招生。国际学生招生和华侨及港澳台招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参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昆山杜克大学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6406

    第六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昆山市杜克大道8号,邮政编码:215316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历教育、研究生学位教育

    第八条  办学性质:昆山杜克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美国杜克大学与武汉大学合作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中外合作大学,旨在建设一所世界一流的以通识博雅教育为特色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帮助来自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学生创造有意义、有成就的人生。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第十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将获得以下全日制本科证书:

    1、昆山杜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监制)

    2、昆山杜克大学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3、杜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杜克大学颁发、美国南方院校联盟委员会认证)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并设立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国际招生录取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建议、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  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为学校中国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团队负责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录取团队负责录取细则的制定、申请材料的审阅以及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并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上述办公室可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察)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昆山杜克大学中国本科招生网(https://admissions.dukekunshan.edu.cn/admissions/)、昆山杜克大学主页(www.dukekunshan.edu.cn)、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2021年中国内地面向江苏、北京、上海、山东、四川、浙江、安徽、重庆、广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陕西、天津、辽宁、吉林、福建、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和广西等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分省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第五章 专业设置

    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实施通识博雅教育,新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学生可在大学二年级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专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的昆山杜克大学招生专业,仅用于学生高考志愿填报。

    经教育部批准,目前已经设立的本科专业有:1、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物理学);2、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数学和计算科学);3、生物科学(分子生物科学);4、化学(化学和环境科学);5、全球健康学;6、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和公共政策);7、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济学);8、历史学(全球化中国研究);9、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0、经济学(机构和治理);11、数字媒体艺术(媒体与艺术);12、英语(全球文化研究);13、心理学(行为科学);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与设计)。

    第六章 录取规则及选拔程序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中国内地)以及学校自主评估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采用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收中国内地学生,根据申请人高考成绩(权重50%)、学校自主综合评估(权重40%,包括对通用申请和补充材料的全面评估以及申请者剑桥领思在线英语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权重10%),进行综合评分,顺序择优录取。若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无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区分的,则学校自主综合评估的权重以50%计算。

    1、高考成绩:学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一、二批合并的则为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或一段线)。换算方法按照高考满分为50分,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一段线)为30分,在此区间进行线性折算。

    2、学校自主综合评估: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全面评估以及申请者在线进行的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成绩。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的,根据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按照等级折算,满分10分,全A即为10分,出现B、C、D按照等级和门数相应扣减分数。

    第十八条  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以上方法计算所得的综合评定成绩择优录取,如果出现综合评定成绩相同的情况,我校将依次依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三门总分、外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批次:我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在山东省列入综合评价批、在广东省列入特殊类型招生批。我校将与江苏入选考生通过签订协议确认是否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并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拟录取考生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档录取,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完成录取,申请人应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要求进行志愿填报等信息采集工作。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二十一条  我校所有本科专业均采用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港澳台及华侨学生采用“综合评估+港澳台联考/台湾地区学科能力测试”模式招生,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自主评估选拔程序

    a. Slate入学申请:报考学生需在2021 年1月3日或2月18日23:00之前通过Slate系统提交入学申请和书面材料扫描件,并且邮寄推荐信至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其中书面材料包括高中阶段成绩单、课外活动证明材料、英语及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b. 材料审核:学校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并于2021年2月中旬和3月中旬以电子邮件和系统查询分别通知第一轮和第二轮申请人初步审核评估结果以及是否受邀参加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

    c. 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必须在3-4月份期间完成在线领思英语测试,昆山杜克大学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将对领思英语测试成绩进行换算,计入自主综合评估成绩。

    d. 入围名单公示:学校自主综合评估结果将于2020年4月下旬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者,并且该入围名单将于5月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并报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备案和公示。

    第七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要求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其他杂费。具体标准和办法按江苏省物价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执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的批复,2021年本科入学新生的学费标准为170,000元/生/年。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自主综合评估成绩和高考成绩颁发给符合标准的申请人不同额度的奖学金,根据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确定不同额度的助学金,具体细则及实施办法将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个人情况及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

    第十章 招生咨询、申诉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部门: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

    电话:0512-36657028

    电子邮箱:china-admissions@dukekunshan.edu.cn

    学校网址:http://undergrad.dukekunshan.edu.cn/cn/

    第二十九条  在录取期间成立申诉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申诉邮箱:DKU-compliance@dukekunshan.edu.cn

    第三十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复查存在问题的,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一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学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试(考核)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有渎职、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由学校监察部门会同学校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后,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部门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教育理念、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同经济背景、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的学生都有机会申请入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主要适用于面向中国内地的本科招生。国际学生招生和华侨及港澳台招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参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昆山杜克大学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6406

    第六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昆山市杜克大道8号,邮政编码:215316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历教育、研究生学位教育

    第八条  办学性质:昆山杜克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美国杜克大学与武汉大学合作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中外合作大学,旨在建设一所世界一流的以通识博雅教育为特色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帮助来自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学生创造有意义、有成就的人生。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第十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将获得以下全日制本科证书:

    1、昆山杜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监制)

    2、昆山杜克大学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3、杜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杜克大学颁发、美国南方院校联盟委员会认证)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并设立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国际招生录取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建议、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  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为学校中国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团队负责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录取团队负责录取细则的制定、申请材料的审阅以及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并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上述办公室可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察)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昆山杜克大学中国本科招生网(https://admissions.dukekunshan.edu.cn/admissions/)、昆山杜克大学主页(www.dukekunshan.edu.cn)、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2021年中国内地面向江苏、北京、上海、山东、四川、浙江、安徽、重庆、广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陕西、天津、辽宁、吉林、福建、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和广西等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分省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第五章 专业设置

    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实施通识博雅教育,新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学生可在大学二年级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专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的昆山杜克大学招生专业,仅用于学生高考志愿填报。

    经教育部批准,目前已经设立的本科专业有:1、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物理学);2、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数学和计算科学);3、生物科学(分子生物科学);4、化学(化学和环境科学);5、全球健康学;6、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和公共政策);7、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济学);8、历史学(全球化中国研究);9、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0、经济学(机构和治理);11、数字媒体艺术(媒体与艺术);12、英语(全球文化研究);13、心理学(行为科学);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与设计)。

    第六章 录取规则及选拔程序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中国内地)以及学校自主评估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采用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收中国内地学生,根据申请人高考成绩(权重50%)、学校自主综合评估(权重40%,包括对通用申请和补充材料的全面评估以及申请者剑桥领思在线英语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权重10%),进行综合评分,顺序择优录取。若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无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区分的,则学校自主综合评估的权重以50%计算。

    1、高考成绩:学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一、二批合并的则为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或一段线)。换算方法按照高考满分为50分,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一段线)为30分,在此区间进行线性折算。

    2、学校自主综合评估: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全面评估以及申请者在线进行的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成绩。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的,根据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按照等级折算,满分10分,全A即为10分,出现B、C、D按照等级和门数相应扣减分数。

    第十八条  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以上方法计算所得的综合评定成绩择优录取,如果出现综合评定成绩相同的情况,我校将依次依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三门总分、外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批次:我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在山东省列入综合评价批、在广东省列入特殊类型招生批。我校将与江苏入选考生通过签订协议确认是否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并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拟录取考生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档录取,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完成录取,申请人应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要求进行志愿填报等信息采集工作。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二十一条  我校所有本科专业均采用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港澳台及华侨学生采用“综合评估+港澳台联考/台湾地区学科能力测试”模式招生,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自主评估选拔程序

    a. Slate入学申请:报考学生需在2021 年1月3日或2月18日23:00之前通过Slate系统提交入学申请和书面材料扫描件,并且邮寄推荐信至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其中书面材料包括高中阶段成绩单、课外活动证明材料、英语及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b. 材料审核:学校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并于2021年2月中旬和3月中旬以电子邮件和系统查询分别通知第一轮和第二轮申请人初步审核评估结果以及是否受邀参加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

    c. 剑桥领思英语测试(Linguaskill):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必须在3-4月份期间完成在线领思英语测试,昆山杜克大学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将对领思英语测试成绩进行换算,计入自主综合评估成绩。

    d. 入围名单公示:学校自主综合评估结果将于2020年4月下旬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者,并且该入围名单将于5月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并报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备案和公示。

    第七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要求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其他杂费。具体标准和办法按江苏省物价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执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的批复,2021年本科入学新生的学费标准为170,000元/生/年。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自主综合评估成绩和高考成绩颁发给符合标准的申请人不同额度的奖学金,根据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确定不同额度的助学金,具体细则及实施办法将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个人情况及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

    第十章 招生咨询、申诉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部门: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

    电话:0512-36657028

    电子邮箱:china-admissions@dukekunshan.edu.cn

    学校网址:http://undergrad.dukekunshan.edu.cn/cn/

    第二十九条  在录取期间成立申诉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申诉邮箱:DKU-compliance@dukekunshan.edu.cn

    第三十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复查存在问题的,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一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学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试(考核)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有渎职、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由学校监察部门会同学校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后,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部门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昆山杜克大学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年分数线

    顶一下
  • 相关职业学院信息

    相关学院招生资讯

    • 南京工业技术学校2021年宿舍条件

      早睡早起对于学生来说是一种很好的习惯,可以增加自己的学习时长,学到的知识增多,你能够获得选择也会多很多,所以学生不要因为没人管就放任自流,宿舍不能够安心学习,去图书馆同样可以学习。那么,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南京工业技术学校的宿舍条件。南京工业技术学校住宿条件学生....

      11-25
    • 江苏妇联干部学院2021年报名条件?招生需求?

      每一个人都是有依懒性的,对家人的依赖,对老师的依赖,觉得生活有家人帮忙打理,学习有老师帮忙引导,自己能够做的事情是非常少的,可这样的关系会让你失去很多的技能,生活和学习都是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你不去尝试,很多的事情都无法解决的。那么,下面一起来了解下江苏妇联干部学....

      11-25
    • 南京铁道车辆技师学院地址

      一、学院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石佛寺驾校内)。  二、乘车路线:  512路、d10、d14、d15、d18、603路到石佛寺下车。报名咨询热线:1339平台咨询热线:400-117-31150901029....

      11-25
    • 2021南京航空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想报读2021南京航空技工学校招生简章的学生们来说,想顺利入读就一定需要了解2021南京航空技工学校招生简章有什么专业,只有选择自己感兴趣和喜欢的专业才能让自己的职业道路或者人生更丰富,下面择校网就带同学校一起了解一下2021南京航空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11-25
    • 南京航海技术学校学校介绍

      南京航海技术学校是由东方领航教育集团创办,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批准的,面向全国招生、具备中等学历教育资质的全日制职业技术学校;是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正式批准的、具有航海教育资质的航海类学校。学校以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和船舶修造等专业为办学特色....

      11-25
    • 无锡曙光技工学校2021年开设有哪些专业

      一个行业的持续力是不确定的,现在热门的行业或许在几年后就消失了,你要有长远的分析能力。第一要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第二要选择有前途的行业,适合学生自己的专业才是好的专业,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不要随波逐流的去完成相应的学业,你要有自己的人生规划。那么,小编给大家....

      11-25
    • 南京玄武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招生办联系电话

      人性是一个经不起考验,但你要乐观的去接受每一种思维,你理解不了的事情有很多,经过长时间的熏陶,你也是会进入一个不一样的状态的,因此学校的文化对学生的影响也是不容小觑的。那么,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南京玄武中等专业学校的联系方式。 南京玄武中等专业学校地址:南京市玄....

      11-25
    • 扬中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招生计划

      社会在发展,在一直不停地变化,而学生也要迎合时代的变化,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充实自己。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却对学校的选择感到很迷糊,学校太多了,而每个学校又有其不同的特点和优点。所以初中毕业成绩不好的人选择学校就更加的困难,因为高中学校相对而言比较好选择,学....

      03-29
    • 启东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

      江苏就业好的中专学校?为了学习技术,为了毕业不直接失业,更好就业。那么选择一个就业率好的学校就很有必要,?去考虑这方面的学校呢。需要看学校各个专业的就业率,以及每年与学校合作的企业数量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启东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希望对您们有所帮助。启....

      11-25
    • 南京体育运动学校2021年学费?收费多少

      物价一直在上涨,可学校的学费涨幅是很慢的,学生抓住机会好好学习也是一种变相的赚钱方式,现在多努力学习,以后在找工作的时候也更能够实现自身的更大价值,努力学习到的知识永远不会过时的。那么,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下南京体育运动学校的学费收取情况。南京体育运动学校各专....

      11-25
    • 仪征技师学院2021年招生专业有哪些

      学习的成本与其他事情相比是小的,只要学生选择一些正规的公办学校,优惠政策会有学费减免,最后需要缴纳的费用是很低的,不过学生也不要不重视学习,那样学费也是等于浪费的,学生要对自己的未来有个初步的规划。那么,一起来了解下仪征技师学院的招生专业。仪征技师学院招生专....

      11-25
    • 江苏靖江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有哪些专业

      有的同学在问接下来江苏靖江中等专业学校有哪些专业?在报考学校的时候,专业设置作为同学们报考学校的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因为同学们都是不太愿意去学校学习一些自己完全不感兴趣的专业。小编接下来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江苏靖江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有哪些。江苏靖江中等专....

      11-25
    • 炎黄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

      就业问题是很多初中毕业生在选学校的时候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一些想要在江苏就读热门专业的同学都想要知道江苏哪个中专职业学校好就业,对于这一问题,同学们不妨看一下炎黄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的相关介绍。招生计划: 炎黄....

      03-29
    •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

      江苏读那个中专学校有前途呢?有前途的中专学校就意味着中专学校中有前途的专业,而不同的专业也意味着学生将来的就业方向是不同的,学生可以先了解各行各业的发展,以及社会的门槛等。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以供大家参考了解。招....

      03-29
    • 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国际商务值得读吗?前

      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国际商务专业解读 国际商务专业是一门研究国际贸易的高级应用型专业。国际商务是针对中国在国际贸易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而设立的专业。培养具有现代化商业意识和手段的,具有爱国情怀的国际商务专业人才是国际商务专业的培养目标。因为2001....

      11-25
    • 南京旅游营养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

      南京旅游营养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2019年招生专业:类别专业名称说明人数五年制高职2078旅游管理与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联合办学30综合高中5808中餐烹饪参加对口单招考试,扬州大学等高职院校(本,专科)30旅游服务与管理参加对口单招考试,金陵科技院等高职院校(本、专科)30....

      11-25
    • 江苏张集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有哪些专业

      在报考学校的时候,同学们最为关注的就是学校的专业设置有哪些,大多数同学都会想要选择一个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兴趣是做好的老师,选择感兴趣的专业同学们也会更有热情来投入学习。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江苏张集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设置的的情况是的,以供同学们参考一....

      11-25
    • 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宿舍条

      同学们在选择学校的时候会查阅很多学校的相关信息,也会关注学校的宿舍条件是的,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能够让同学们更有保障的在学校就学,也能够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好的学习环境。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宿舍条件。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

      11-25
    • 2019年丹阳市技工学校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

      2019年丹阳市技工学校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江苏省丹阳中等专业学校简介丹阳市技工学校位于丹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995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校,1997年挂牌招生,是丹阳唯一一所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论证的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是市政府确定的丹阳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11-25
    • 江苏南通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报名条件?招生

      在了解好学校的相关信息之后,如果同学们想要报考该所学校的话,同学们还需要关注一个信息就是关于学校的报名条件、招生需求、招生对象得情况,在了解好学校的相关招生的情况之后,同学们就能够更好的判断自己是否能够被理想的院校所录取。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江苏....

      11-25
    • 炎黄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国标代码:12919 省标代码:1982 一、基本情况1、学院全称:炎黄职业技术学院2、院校性质:省属民办普通高职院校3、学历层次:专科4、学习年限:3年二、学院简介炎黄职业技术学院是蒋志平先生筹资创办、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国家教育部核准正....

      12-03
    • 江苏公办中专学校

      江苏省中专学校有哪些,下面为择校小编大家介绍其中部分学校情况,并按照学校的浏览指数做了排名,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考试院或学校为准。1、南京工业技术学校南京工业技术学校
      南京工业技术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人社厅批准设立的统招全日制职业技术学校,属于国民教....

      11-25
    • 江苏省职业高中名单学校排名

      想报读江苏省职业高中名单学校排名的学生们来说,想顺利入读就一定需要了解江苏省职业高中名单学校排名有什么专业,只有选择自己感兴趣和喜欢的专业才能让自己的职业道路或者人生更丰富,下面择校网就带同学校一起了解一下江苏省职业高中名单学校排名。 江....

      11-25
    • 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1年学费?

      学习中难免有不好的情绪,但我们要学会调整心态不想学习了就去转移下注意力偶尔放松下也是为了更好的学习但你不要把大把的时间浪费在无聊的事情上那样你负面的情绪会更加多。那么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的学费情况。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

      11-25
    • 南京建康技工学校2021年宿舍条件

      生活和学习是融会贯通的,学习好的学生生活方面也是比较有需求的。你要从自身的情况出发,不断的去改进缺陷,很多的问题都是需要漫长的过程来解决的,你不要太着急,心静才能够实现更大的目标。那么,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南京建康技工学校的宿舍环境。南京建康技工学校宿舍条件学....

      11-25
    • 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西餐烹饪专业就业

      未来选择哪些专业有前途?选择自己心仪的专业,会让自己的大学过得更加有趣和充实,当你选择的专业既是自己喜欢的又是未来发展前景比较好的话,毕业找工作时就会少了许多烦恼!那么小编为大家先总结一些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西餐烹饪专业就业前途大不大,然后你在这里边挑....

      11-25
    • 江苏学前教育中专职校排名

      江苏的中职招生工作马上即将开始,咨询江苏学前教育中专职校排名人数比较多,家长和考生都比较急,不过小编建议选择学校的时候还是多实地考察一下,仔细看看学校的环境,就业、师资等条件再作决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10所招生学前教育专业的中专学校,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

      11-25
    • 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招生简章及招

      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简介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位于南京河西新城。是全日制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国家级绿色学校、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模范学校、江苏省德育先进....

      11-25
    • 无锡园林技工学校2021年招生专业有哪些

      很多的学校都是有名额限制的,所以你要提前做好准备。在学习中要养成自律的习惯,学校的时光尽管可以自由支配,但你也要有一定的计划性,不要因为学业而忘记了自己的健康。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睡眠就是精力恢复的过程,为了长期的目标,一定要保证了睡眠后再谈学习的努力。那....

      11-25
    • 启东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招生计划

      又到了一年的毕业招生季节,8月份是集中寻找学校的时候,各大学或中专也会开设相应的招生点,学生可以通过本省的志愿填报网站进行报名,有条件的也可以直接到学校咨询报名,但是高考生只能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启东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升大学,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11-25
    •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建筑材料检测技术?贵??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建筑材料检测技术专业解读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专业是属于建筑材料大类下能源与动力学科下的一个分类,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既要具有道路与桥梁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又要懂工程材料实验方面勘察与检测,还需要懂工程技术的生产第一线实际需要....

      11-25
    •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机械产品检测检验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常规检测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技能,能够运用检测仪器和手段科学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具有产品质量加工中间控制能力,掌握产品检验工艺设计和计量技术的德、智、....

      11-25
    •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以下数据由高职单招网收集和整理,具体以当地教育考试院或院校公布为准。 科类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本次模拟计划数 模拟投档人数 最低分 最低位次 文史 3136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5 5 252 86248理工 3136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5 5 278 157827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

      12-03
    • 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有哪些

      同学们在选择学校的时候通常会关注学校的招生专业是哪些,很多同学都会想要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在选择专业的时候,如果同学们对专业的信息不是特别了解的话可以多查阅之后再做决定。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设置有哪些,以供同学....

      11-25
    • 宿迁爱迪生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招生录取分数

      课程的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短时间的努力只能初见成效,学生应该多做习题,不断的发现自己的弱项,然后逐步加强,最后你才能够有高分的机会,高分在学校的选择上也有更大的优势,并且优秀的学生会有更大的自信,去做更多提升自己的事情。那么,小编给大家介绍下宿迁爱迪生中等....

      11-25

    相关院校资讯

      无相关信息
快速择校报名登记

快速升学通道

职业学校 空中乘务 高铁动车 幼师学校 五年制大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