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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财经大学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年分数线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学校入选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财经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学校代码:10327(国标)。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本科学制:四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五年〕。办学地址:仙林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福建路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制度。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八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拟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九条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及招生相关咨询和投诉。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举报反映。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1年南京财经大学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经济学类(含经济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类(含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财政学类(含财政学、税收学)、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

    除上述专业按大类招生外,其他仍按专业进行招生。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录取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三条  经教育部批准,2021年由南京财经大学和新西兰梅西大学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财经大学梅西学院,采用“4+0”培养模式,在南京财经大学开展本科学历教育。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南京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梅西大学学士学位证书。2021年我校继续和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学生。该项目采用“3+2”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南京财经大学学习,后两年赴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学习。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滑铁卢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法语、英语科目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入学后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其他专业学生均要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授课专业课程。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者,建议五官端正,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时,以我校如下政策为准: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

    第十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要求外语成绩及口语听说能力较好。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较好。

    第二十条 对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院校投档办法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作为普通高考录取中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招生录取办法以教育部及相关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具体标准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ufe.edu.cn查询。

    第二十五条  我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其他说明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的专业选择机会。

    具体转专业办法详见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nufe.edu.cn。

    此外,我校还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埃克塞特大学、诺丁汉特伦特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麦吉尔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康奈尔大学、圣约瑟夫大学、代顿大学、新西兰梅西大学等高校合作开设有“2+2”、“3+1”、“3+1+1”、“4+X”、暑期学分课程等不同类型的本科、硕士学分互认、校际交流项目供学生入学后选择。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我校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十九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解释,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25-0365

    监督电话:025-86718706

    招生主页:http://bkzs.nufe.edu.cn/

    微信平台: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

    咨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学生事务中心(行政楼一楼)

    电子邮箱:njcdzb@nufe.edu.cn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学校入选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财经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学校代码:10327(国标)。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本科学制:四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五年〕。办学地址:仙林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福建路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制度。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八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拟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九条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及招生相关咨询和投诉。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举报反映。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1年南京财经大学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经济学类(含经济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类(含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财政学类(含财政学、税收学)、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

    除上述专业按大类招生外,其他仍按专业进行招生。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录取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三条  经教育部批准,2021年由南京财经大学和新西兰梅西大学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财经大学梅西学院,采用“4+0”培养模式,在南京财经大学开展本科学历教育。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南京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梅西大学学士学位证书。2021年我校继续和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学生。该项目采用“3+2”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南京财经大学学习,后两年赴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学习。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滑铁卢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法语、英语科目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入学后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其他专业学生均要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授课专业课程。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者,建议五官端正,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时,以我校如下政策为准: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

    第十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要求外语成绩及口语听说能力较好。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较好。

    第二十条 对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院校投档办法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作为普通高考录取中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招生录取办法以教育部及相关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具体标准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ufe.edu.cn查询。

    第二十五条  我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其他说明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的专业选择机会。

    具体转专业办法详见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nufe.edu.cn。

    此外,我校还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埃克塞特大学、诺丁汉特伦特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麦吉尔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康奈尔大学、圣约瑟夫大学、代顿大学、新西兰梅西大学等高校合作开设有“2+2”、“3+1”、“3+1+1”、“4+X”、暑期学分课程等不同类型的本科、硕士学分互认、校际交流项目供学生入学后选择。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我校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十九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解释,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25-0365

    监督电话:025-86718706

    招生主页:http://bkzs.nufe.edu.cn/

    微信平台: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

    咨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学生事务中心(行政楼一楼)

    电子邮箱:njcdzb@nufe.edu.cn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学校入选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财经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学校代码:10327(国标)。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本科学制:四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五年〕。办学地址:仙林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福建路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制度。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八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拟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九条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及招生相关咨询和投诉。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举报反映。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1年南京财经大学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经济学类(含经济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类(含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财政学类(含财政学、税收学)、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

    除上述专业按大类招生外,其他仍按专业进行招生。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录取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三条  经教育部批准,2021年由南京财经大学和新西兰梅西大学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财经大学梅西学院,采用“4+0”培养模式,在南京财经大学开展本科学历教育。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南京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梅西大学学士学位证书。2021年我校继续和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学生。该项目采用“3+2”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南京财经大学学习,后两年赴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学习。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滑铁卢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法语、英语科目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入学后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其他专业学生均要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授课专业课程。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者,建议五官端正,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时,以我校如下政策为准: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

    第十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要求外语成绩及口语听说能力较好。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较好。

    第二十条 对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院校投档办法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作为普通高考录取中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招生录取办法以教育部及相关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具体标准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ufe.edu.cn查询。

    第二十五条  我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其他说明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的专业选择机会。

    具体转专业办法详见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nufe.edu.cn。

    此外,我校还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埃克塞特大学、诺丁汉特伦特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麦吉尔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康奈尔大学、圣约瑟夫大学、代顿大学、新西兰梅西大学等高校合作开设有“2+2”、“3+1”、“3+1+1”、“4+X”、暑期学分课程等不同类型的本科、硕士学分互认、校际交流项目供学生入学后选择。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我校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十九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解释,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25-0365

    监督电话:025-86718706

    招生主页:http://bkzs.nufe.edu.cn/

    微信平台: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

    咨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学生事务中心(行政楼一楼)

    电子邮箱:njcdzb@nufe.edu.cn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学校入选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财经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学校代码:10327(国标)。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本科学制:四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五年〕。办学地址:仙林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福建路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制度。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八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拟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九条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及招生相关咨询和投诉。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举报反映。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1年南京财经大学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经济学类(含经济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类(含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财政学类(含财政学、税收学)、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

    除上述专业按大类招生外,其他仍按专业进行招生。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录取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三条  经教育部批准,2021年由南京财经大学和新西兰梅西大学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财经大学梅西学院,采用“4+0”培养模式,在南京财经大学开展本科学历教育。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南京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梅西大学学士学位证书。2021年我校继续和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学生。该项目采用“3+2”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南京财经大学学习,后两年赴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学习。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滑铁卢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法语、英语科目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入学后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其他专业学生均要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授课专业课程。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者,建议五官端正,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时,以我校如下政策为准: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

    第十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要求外语成绩及口语听说能力较好。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较好。

    第二十条 对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院校投档办法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作为普通高考录取中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招生录取办法以教育部及相关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具体标准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ufe.edu.cn查询。

    第二十五条  我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其他说明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的专业选择机会。

    具体转专业办法详见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nufe.edu.cn。

    此外,我校还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埃克塞特大学、诺丁汉特伦特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麦吉尔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康奈尔大学、圣约瑟夫大学、代顿大学、新西兰梅西大学等高校合作开设有“2+2”、“3+1”、“3+1+1”、“4+X”、暑期学分课程等不同类型的本科、硕士学分互认、校际交流项目供学生入学后选择。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我校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十九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解释,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25-0365

    监督电话:025-86718706

    招生主页:http://bkzs.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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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学生事务中心(行政楼一楼)

    电子邮箱:njcdzb@nufe.edu.cn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学校入选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财经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学校代码:10327(国标)。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本科学制:四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五年〕。办学地址:仙林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福建路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制度。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八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拟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九条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及招生相关咨询和投诉。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举报反映。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1年南京财经大学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经济学类(含经济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类(含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财政学类(含财政学、税收学)、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

    除上述专业按大类招生外,其他仍按专业进行招生。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录取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三条  经教育部批准,2021年由南京财经大学和新西兰梅西大学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财经大学梅西学院,采用“4+0”培养模式,在南京财经大学开展本科学历教育。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南京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梅西大学学士学位证书。2021年我校继续和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学生。该项目采用“3+2”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南京财经大学学习,后两年赴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学习。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滑铁卢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法语、英语科目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入学后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其他专业学生均要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授课专业课程。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者,建议五官端正,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时,以我校如下政策为准: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

    第十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要求外语成绩及口语听说能力较好。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较好。

    第二十条 对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院校投档办法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作为普通高考录取中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招生录取办法以教育部及相关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具体标准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ufe.edu.cn查询。

    第二十五条  我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其他说明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的专业选择机会。

    具体转专业办法详见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nufe.edu.cn。

    此外,我校还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埃克塞特大学、诺丁汉特伦特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麦吉尔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康奈尔大学、圣约瑟夫大学、代顿大学、新西兰梅西大学等高校合作开设有“2+2”、“3+1”、“3+1+1”、“4+X”、暑期学分课程等不同类型的本科、硕士学分互认、校际交流项目供学生入学后选择。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我校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十九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解释,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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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要接受自己不好的一面,每一个人都会有负面的情绪,但不要保持太久,要想办法去排解坏的情绪。学生要清楚,任何的人都不可能一直处于高峰,只要有改变的心,努力学习迟早你会有一定的成绩的,读书好的话是可以改变命运的。 那么,小编给大家介绍下江苏通州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

      11-25
    • 2019年湖南省长沙市技校有哪些?学校名单

      2019年湖南省长沙市技校有哪些?学校名单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9年湖南省长沙市技工江苏中职中专交流群:596315001学校,排名不分先后,以下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考试院或学校为准。湖南长沙市技工学校共计12所学校序号名称地址1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

      11-25
    • 连云港市艺术学校2021年招生录取分数线

      同学们在拿到中考成绩之后就要准备着报考学校了,同学们可以参照往年的数据预测自己的成绩是否能够念自己的理想院校,当然,除了成绩,同学们还需要关注今年的整体水平。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连云港市艺术学校的招生录取分数线。连云港市普通高中分数线....

      11-25
    •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招生办

      有同学在问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办的联系电话,同学们往往在网络上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到学校的相关讯息的时候,还有很多问题得不到解答,下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下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办的联系电话。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地址:苏州....

      11-25
    • 扬州文化艺术学校2021年开设有哪些专业

      学生现在可能没有任何的技能,但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来实现更大的提升,所以学习也是一辈子的事情,学生不要因为自己的一点点成就就变得骄傲起来,你能够达到的高度是可以通过你的努力再提高的,只有长期的不断思考,你才能够获得更多的工作体验。接下来,小编就为同学们简单介绍....

      11-25
    • 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校园图片简介

      【学校概况】 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现有光华路、建康路、双桥门校区,占地面积10.88万平方米。现有学历教育学生4000多名,教师400多人。学校设有汽车技术、信息技术、现代服务、旅游商贸、烹饪营养五大专业群,有8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个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

      11-25
    • 南京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地址在哪里

      学生难免有情绪不好的时候,要学会自己调整心态,现在不想学习就去玩耍,情绪恢复了再次开始学习是可以的,学习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不要把所有时间都安排满,人是需要有喘息时间的。那么,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南京幼儿高等师范学校的地理位置。南京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11-25
    •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2021年招生计划

      招生的计划每年都有变动的,你报考学校要趁早,名额一旦满额了就失去了很多机会,你可能要费更大的力气去找学校读书。学习是一个良性的事情,长期的坚持会让你形成学习的状态,对以后职业的规划成长也是更有利的。那么,下面一起来了解下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

      11-25
    • 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休闲体育好就业吗?工资?

      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休闲体育专业解读 休闲体育专业是一门培养从事休闲体育类专业性人才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休闲体育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体育专业,更多的像是一种娱乐方式,人们通过休闲体育感受到刺激,快乐,又能够得到收获和体验感,这就是休闲体育的目的,休闲体育的....

      11-25
    • 江苏省徐州市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普通高职(中

      江苏省徐州市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普通高职(中职对口单招)招生简章江苏省徐州市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招生简章江苏省徐州市中等专业学校介绍江苏省徐州市中等专业学校是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和江苏省首批高水平示范性四星级职业学校。学校占地203亩,建筑....

      11-25
    • 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西餐烹饪专业就业

      未来选择哪些专业有前途?选择自己心仪的专业,会让自己的大学过得更加有趣和充实,当你选择的专业既是自己喜欢的又是未来发展前景比较好的话,毕业找工作时就会少了许多烦恼!那么小编为大家先总结一些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西餐烹饪专业就业前途大不大,然后你在这里边挑....

      11-25
    • 江苏学前教育中专职校排名

      江苏的中职招生工作马上即将开始,咨询江苏学前教育中专职校排名人数比较多,家长和考生都比较急,不过小编建议选择学校的时候还是多实地考察一下,仔细看看学校的环境,就业、师资等条件再作决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10所招生学前教育专业的中专学校,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

      11-25
    • 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招生简章及招

      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简介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位于南京河西新城。是全日制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国家级绿色学校、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模范学校、江苏省德育先进....

      11-25
    • 无锡园林技工学校2021年招生专业有哪些

      很多的学校都是有名额限制的,所以你要提前做好准备。在学习中要养成自律的习惯,学校的时光尽管可以自由支配,但你也要有一定的计划性,不要因为学业而忘记了自己的健康。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睡眠就是精力恢复的过程,为了长期的目标,一定要保证了睡眠后再谈学习的努力。那....

      11-25
    • 启东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招生计划

      又到了一年的毕业招生季节,8月份是集中寻找学校的时候,各大学或中专也会开设相应的招生点,学生可以通过本省的志愿填报网站进行报名,有条件的也可以直接到学校咨询报名,但是高考生只能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启东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升大学,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11-25
    •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建筑材料检测技术?贵??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建筑材料检测技术专业解读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专业是属于建筑材料大类下能源与动力学科下的一个分类,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既要具有道路与桥梁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又要懂工程材料实验方面勘察与检测,还需要懂工程技术的生产第一线实际需要....

      11-25
    •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机械产品检测检验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常规检测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技能,能够运用检测仪器和手段科学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具有产品质量加工中间控制能力,掌握产品检验工艺设计和计量技术的德、智、....

      11-25
    •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以下数据由高职单招网收集和整理,具体以当地教育考试院或院校公布为准。 科类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本次模拟计划数 模拟投档人数 最低分 最低位次 文史 3136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5 5 252 86248理工 3136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5 5 278 157827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

      12-03
    • 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有哪些

      同学们在选择学校的时候通常会关注学校的招生专业是哪些,很多同学都会想要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在选择专业的时候,如果同学们对专业的信息不是特别了解的话可以多查阅之后再做决定。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设置有哪些,以供同学....

      11-25
    • 宿迁爱迪生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招生录取分数

      课程的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短时间的努力只能初见成效,学生应该多做习题,不断的发现自己的弱项,然后逐步加强,最后你才能够有高分的机会,高分在学校的选择上也有更大的优势,并且优秀的学生会有更大的自信,去做更多提升自己的事情。那么,小编给大家介绍下宿迁爱迪生中等....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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