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年分数线
来自:(9951招生网)已浏览62869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河南城建学院(英文译名:Henan University of Urban Construction),国标代码11765。学校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邮编467036。学校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依托建设行业,服务城市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工科为主、城建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努力打造系统完备的城建类学科专业体系。学生入学注册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河南城建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建筑工程大学开展的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合作办学,从2018级起学生毕业证书注明所在学院。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城建学院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招生委员会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决议,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本校教职工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人才市场需求、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变化,编制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同时招生就业处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学校在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内编制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河南城建学院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各专业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也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数线以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学校以高考投档成绩为依据,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对于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对相同志愿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录取排序成绩排序,并对排名在我校招生计划数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按“分数清”录取规则对排名在我校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依录取排序成绩递补录取。
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1+2”模式,学校在江苏普通本科录取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必须达到5合格。
第十五条 学校在河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八个省、区安排有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的美术类录取分数线以上。
学校以高招统考成绩为依据,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其中河南省、山西省录取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美术成绩×40%)排序录取。
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按照各省所规定 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有舞弊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城乡规划、建筑学专业新生入学后需进行素描及水彩画复试,不合格者调剂到其它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其它专业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但因为学校其它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凡被录取考生应当以英语作为外语必修课程,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生志愿,必须是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二条 拟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即向该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报到要求,按时到学校报到。未经允许,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第五章 奖励及资助
第二十四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第二十六条 国家助学金:一等5%,4300元/生?年;二等10%,3300元/生?年;三等5%,23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年级专业为单位评定,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情况综合进行评定,奖励比例为学生人数的21%,其中一等2%,资助标准为1200元/生?年,二等4%,资助标准为600元/生?年,三等15%,资助标准为400元/生?年。
第二十八条 单项奖学金:凡因个人特长和能力在科技创新及发明、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获奖者,学校给予相应奖励。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凭书面承诺,可入学后在学校或入学前在生源地教育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建档立卡等其他特殊情况,最高可申请8000元/年。同一年度内,生源地贷款和高校贷款不可重复申请。
第三十条 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发放专项补助用于补贴生活、学习费用。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三十一条 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和实物补助。
第三十二条 绿色通道:学校根据“绿色通道”相关要求,保证所有新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三条 社会助学:学校积极筹措社会资金,设立“省规划总院奖学金”、“常绿昭德助学金”、“昭德助学金”等项目资助困难且优秀的学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四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按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缴纳在河南省发改委备案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2021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学 费:普通本科文史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8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18000元/生?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第一年)20000元/生,升入本科后,按当年普通本科同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住宿费:四人间900元/生?年,六人间700元/生?年,八人间400元/生?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河南城建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联系及咨询单位:河南城建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方式:0375-2089092
传 真:0375-2089092
学校网址:http://www.hncj.edu.cn
招生网址:http://zs.hncj.edu.cn
电子邮箱:zs@hncj.edu.cn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人数 | 学费 | 备注 |
1 | 土木工程 | 81001 | 4 | 160 | 5000 | |
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输配电方向) | 80601 | 4 | 150 | 5000 | |
3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080910T | 4 | 90 | 5000 | |
4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81002 | 4 | 80 | 5000 | |
5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81003 | 4 | 90 | 5000 | |
6 | 测绘工程(智能测绘方向) | 81201 | 4 | 60 | 5000 | |
7 | 交通工程 | 81802 | 4 | 80 | 5000 | |
8 | 建筑学 | 82801 | 5 | 65 | 5000 | |
9 | 城乡规划 | 82802 | 5 | 65 | 5000 | |
10 | 工程管理 | 120103 | 4 | 100 | 5000 | |
11 | 工程造价(数字化建造方向) | 120105 | 4 | 120 | 5000 | |
12 | 法学 | 030101K | 4 | 120 | 4400 | |
13 | 英语 | 50201 | 4 | 80 | 4400 | |
14 | 翻译 | 50261 | 4 | 80 | 4400 | |
15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120104 | 4 | 60 | 4400 | |
16 | 市场营销 | 120202 | 4 | 110 | 4400 | |
17 | 财务管理 | 120204 | 4 | 120 | 4400 | |
18 | 城市管理 | 120405 | 4 | 50 | 4400 | |
19 | 旅游管理 | 120901K | 4 | 60 | 4400 | |
20 | 金融数学 | 020305T | 4 | 80 | 5000 | |
2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70101 | 4 | 80 | 5000 | |
22 | 应用物理学(光伏工程方向) | 70202 | 4 | 80 | 5000 | |
23 | 地理信息科学 | 70504 | 4 | 60 | 5000 | |
24 | 材料化学 | 80403 | 4 | 65 | 5000 | |
25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建筑材料与土木结构检测方向) | 80406 | 4 | 50 | 5000 | |
26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80407 | 4 | 95 | 5000 | |
27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80501 | 4 | 150 | 5000 | |
28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080503T | 4 | 100 | 5000 | |
29 | 电子信息工程 | 80701 | 4 | 100 | 5000 | |
30 | 自动化 | 80801 | 4 | 100 | 5000 | |
3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80901 | 4 | 120 | 5000 | |
32 | 物联网工程 | 80905 | 4 | 120 | 5000 | |
33 | 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及游戏开发技术方向) | 80906 | 4 | 100 | 5000 | |
34 | 土木类 | 810 | 4 | 310 | 5000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35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81004 | 4 | 100 | 5000 | |
36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81102 | 4 | 40 | 5000 | |
37 | 测绘工程 | 81201 | 4 | 80 | 5000 | |
38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81202 | 4 | 80 | 5000 | |
39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81301 | 4 | 115 | 5000 | |
40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81402 | 4 | 50 | 5000 | |
41 | 环境工程 | 82502 | 4 | 65 | 5000 | |
42 | 环境科学(监测与评价方向) | 82503 | 4 | 45 | 5000 | |
43 | 风景园林 | 82803 | 4 | 100 | 5000 | |
44 | 安全工程 | 82901 | 4 | 95 | 5000 | |
45 | 生物工程 | 83001 | 4 | 120 | 5000 | |
46 | 生物制药 | 083002T | 4 | 90 | 5000 | |
47 | 园林 | 90502 | 4 | 60 | 5000 | |
48 | 土地资源管理 | 120404 | 4 | 50 | 4400 | |
49 | 设计学类 | 1305 | 4 | 300 | 8000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
50 | 动画 | 130310 | 4 | 110 | 8000 | |
51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81003 | 4 | 100 | 18000 | 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建筑工程大学合办 |
52 | 土木工程 | 81001 | 4 | 100 | 18000 | 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建筑工程大学合办 |
5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80601 | 4 | 100 | 18000 | 与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合办 |
说明: 1. 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表中所列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是档案分与投档分数线相同的最后一名出档考生的成绩。
2. 体育类专业投档线为考生档案分与专业分之和(档案分和专业分须分别达到本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 部属和外省属院校投档时,档案分中不含考生地方性项目加分。
4. 部分高校提出了单科成绩调档要求,具体已在备注中说明。
5. 计划数中包含投档前学校增加的计划。
科类 |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计划数 | 投档线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备注 |
文史类 | 4102 | 河南城建学院 | 8 | 535 | 116 | 110 | 106 | |
理工类 | 4102 | 河南城建学院 | 72 | 483 | 106 | 100 | 8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河南城建学院(英文译名:Henan University of Urban Construction),国标代码11765。学校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邮编467036。学校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依托建设行业,服务城市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工科为主、城建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努力打造系统完备的城建类学科专业体系。学生入学注册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河南城建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建筑工程大学开展的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合作办学,从2018级起学生毕业证书注明所在学院。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城建学院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招生委员会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决议,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本校教职工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人才市场需求、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变化,编制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同时招生就业处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学校在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内编制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河南城建学院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各专业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也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数线以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学校以高考投档成绩为依据,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对于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对相同志愿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录取排序成绩排序,并对排名在我校招生计划数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按“分数清”录取规则对排名在我校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依录取排序成绩递补录取。
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1+2”模式,学校在江苏普通本科录取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必须达到5合格。
第十五条 学校在河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八个省、区安排有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的美术类录取分数线以上。
学校以高招统考成绩为依据,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其中河南省、山西省录取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美术成绩×40%)排序录取。
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按照各省所规定 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有舞弊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城乡规划、建筑学专业新生入学后需进行素描及水彩画复试,不合格者调剂到其它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其它专业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但因为学校其它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凡被录取考生应当以英语作为外语必修课程,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生志愿,必须是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二条 拟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即向该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报到要求,按时到学校报到。未经允许,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第五章 奖励及资助
第二十四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第二十六条 国家助学金:一等5%,4300元/生?年;二等10%,3300元/生?年;三等5%,23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年级专业为单位评定,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情况综合进行评定,奖励比例为学生人数的21%,其中一等2%,资助标准为1200元/生?年,二等4%,资助标准为600元/生?年,三等15%,资助标准为400元/生?年。
第二十八条 单项奖学金:凡因个人特长和能力在科技创新及发明、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获奖者,学校给予相应奖励。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凭书面承诺,可入学后在学校或入学前在生源地教育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建档立卡等其他特殊情况,最高可申请8000元/年。同一年度内,生源地贷款和高校贷款不可重复申请。
第三十条 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发放专项补助用于补贴生活、学习费用。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三十一条 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和实物补助。
第三十二条 绿色通道:学校根据“绿色通道”相关要求,保证所有新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三条 社会助学:学校积极筹措社会资金,设立“省规划总院奖学金”、“常绿昭德助学金”、“昭德助学金”等项目资助困难且优秀的学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四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按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缴纳在河南省发改委备案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2021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学 费:普通本科文史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8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18000元/生?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第一年)20000元/生,升入本科后,按当年普通本科同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住宿费:四人间900元/生?年,六人间700元/生?年,八人间400元/生?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河南城建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联系及咨询单位:河南城建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方式:0375-2089092
传 真:0375-2089092
学校网址:http://www.hncj.edu.cn
招生网址:http://zs.hncj.edu.cn
电子邮箱:zs@hncj.edu.cn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人数 | 学费 | 备注 |
1 | 土木工程 | 81001 | 4 | 160 | 5000 | |
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输配电方向) | 80601 | 4 | 150 | 5000 | |
3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080910T | 4 | 90 | 5000 | |
4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81002 | 4 | 80 | 5000 | |
5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81003 | 4 | 90 | 5000 | |
6 | 测绘工程(智能测绘方向) | 81201 | 4 | 60 | 5000 | |
7 | 交通工程 | 81802 | 4 | 80 | 5000 | |
8 | 建筑学 | 82801 | 5 | 65 | 5000 | |
9 | 城乡规划 | 82802 | 5 | 65 | 5000 | |
10 | 工程管理 | 120103 | 4 | 100 | 5000 | |
11 | 工程造价(数字化建造方向) | 120105 | 4 | 120 | 5000 | |
12 | 法学 | 030101K | 4 | 120 | 4400 | |
13 | 英语 | 50201 | 4 | 80 | 4400 | |
14 | 翻译 | 50261 | 4 | 80 | 4400 | |
15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120104 | 4 | 60 | 4400 | |
16 | 市场营销 | 120202 | 4 | 110 | 4400 | |
17 | 财务管理 | 120204 | 4 | 120 | 4400 | |
18 | 城市管理 | 120405 | 4 | 50 | 4400 | |
19 | 旅游管理 | 120901K | 4 | 60 | 4400 | |
20 | 金融数学 | 020305T | 4 | 80 | 5000 | |
2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70101 | 4 | 80 | 5000 | |
22 | 应用物理学(光伏工程方向) | 70202 | 4 | 80 | 5000 | |
23 | 地理信息科学 | 70504 | 4 | 60 | 5000 | |
24 | 材料化学 | 80403 | 4 | 65 | 5000 | |
25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建筑材料与土木结构检测方向) | 80406 | 4 | 50 | 5000 | |
26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80407 | 4 | 95 | 5000 | |
27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80501 | 4 | 150 | 5000 | |
28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080503T | 4 | 100 | 5000 | |
29 | 电子信息工程 | 80701 | 4 | 100 | 5000 | |
30 | 自动化 | 80801 | 4 | 100 | 5000 | |
3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80901 | 4 | 120 | 5000 | |
32 | 物联网工程 | 80905 | 4 | 120 | 5000 | |
33 | 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及游戏开发技术方向) | 80906 | 4 | 100 | 5000 | |
34 | 土木类 | 810 | 4 | 310 | 5000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35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81004 | 4 | 100 | 5000 | |
36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81102 | 4 | 40 | 5000 | |
37 | 测绘工程 | 81201 | 4 | 80 | 5000 | |
38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81202 | 4 | 80 | 5000 | |
39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81301 | 4 | 115 | 5000 | |
40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81402 | 4 | 50 | 5000 | |
41 | 环境工程 | 82502 | 4 | 65 | 5000 | |
42 | 环境科学(监测与评价方向) | 82503 | 4 | 45 | 5000 | |
43 | 风景园林 | 82803 | 4 | 100 | 5000 | |
44 | 安全工程 | 82901 | 4 | 95 | 5000 | |
45 | 生物工程 | 83001 | 4 | 120 | 5000 | |
46 | 生物制药 | 083002T | 4 | 90 | 5000 | |
47 | 园林 | 90502 | 4 | 60 | 5000 | |
48 | 土地资源管理 | 120404 | 4 | 50 | 4400 | |
49 | 设计学类 | 1305 | 4 | 300 | 8000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
50 | 动画 | 130310 | 4 | 110 | 8000 | |
51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81003 | 4 | 100 | 18000 | 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建筑工程大学合办 |
52 | 土木工程 | 81001 | 4 | 100 | 18000 | 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建筑工程大学合办 |
5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80601 | 4 | 100 | 18000 | 与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合办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河南城建学院(英文译名:Henan University of Urban Construction),国标代码11765。学校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邮编467036。学校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依托建设行业,服务城市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工科为主、城建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努力打造系统完备的城建类学科专业体系。学生入学注册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河南城建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建筑工程大学开展的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合作办学,从2018级起学生毕业证书注明所在学院。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城建学院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招生委员会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决议,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本校教职工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人才市场需求、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变化,编制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同时招生就业处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学校在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内编制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河南城建学院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各专业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也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数线以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学校以高考投档成绩为依据,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对于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对相同志愿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录取排序成绩排序,并对排名在我校招生计划数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按“分数清”录取规则对排名在我校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依录取排序成绩递补录取。
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1+2”模式,学校在江苏普通本科录取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必须达到5合格。
第十五条 学校在河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八个省、区安排有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的美术类录取分数线以上。
学校以高招统考成绩为依据,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其中河南省、山西省录取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美术成绩×40%)排序录取。
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按照各省所规定 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有舞弊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城乡规划、建筑学专业新生入学后需进行素描及水彩画复试,不合格者调剂到其它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其它专业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但因为学校其它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凡被录取考生应当以英语作为外语必修课程,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生志愿,必须是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二条 拟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即向该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报到要求,按时到学校报到。未经允许,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第五章 奖励及资助
第二十四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第二十六条 国家助学金:一等5%,4300元/生?年;二等10%,3300元/生?年;三等5%,23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年级专业为单位评定,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情况综合进行评定,奖励比例为学生人数的21%,其中一等2%,资助标准为1200元/生?年,二等4%,资助标准为600元/生?年,三等15%,资助标准为400元/生?年。
第二十八条 单项奖学金:凡因个人特长和能力在科技创新及发明、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获奖者,学校给予相应奖励。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凭书面承诺,可入学后在学校或入学前在生源地教育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建档立卡等其他特殊情况,最高可申请8000元/年。同一年度内,生源地贷款和高校贷款不可重复申请。
第三十条 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发放专项补助用于补贴生活、学习费用。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三十一条 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和实物补助。
第三十二条 绿色通道:学校根据“绿色通道”相关要求,保证所有新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三条 社会助学:学校积极筹措社会资金,设立“省规划总院奖学金”、“常绿昭德助学金”、“昭德助学金”等项目资助困难且优秀的学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四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按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缴纳在河南省发改委备案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2021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学 费:普通本科文史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8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18000元/生?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第一年)20000元/生,升入本科后,按当年普通本科同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住宿费:四人间900元/生?年,六人间700元/生?年,八人间400元/生?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河南城建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联系及咨询单位:河南城建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方式:0375-2089092
传 真:0375-2089092
学校网址:http://www.hncj.edu.cn
招生网址:http://zs.hncj.edu.cn
电子邮箱:zs@hncj.edu.cn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人数 | 学费 | 备注 |
1 | 土木工程 | 81001 | 4 | 160 | 5000 | |
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输配电方向) | 80601 | 4 | 150 | 5000 | |
3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080910T | 4 | 90 | 5000 | |
4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81002 | 4 | 80 | 5000 | |
5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81003 | 4 | 90 | 5000 | |
6 | 测绘工程(智能测绘方向) | 81201 | 4 | 60 | 5000 | |
7 | 交通工程 | 81802 | 4 | 80 | 5000 | |
8 | 建筑学 | 82801 | 5 | 65 | 5000 | |
9 | 城乡规划 | 82802 | 5 | 65 | 5000 | |
10 | 工程管理 | 120103 | 4 | 100 | 5000 | |
11 | 工程造价(数字化建造方向) | 120105 | 4 | 120 | 5000 | |
12 | 法学 | 030101K | 4 | 120 | 4400 | |
13 | 英语 | 50201 | 4 | 80 | 4400 | |
14 | 翻译 | 50261 | 4 | 80 | 4400 | |
15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120104 | 4 | 60 | 4400 | |
16 | 市场营销 | 120202 | 4 | 110 | 4400 | |
17 | 财务管理 | 120204 | 4 | 120 | 4400 | |
18 | 城市管理 | 120405 | 4 | 50 | 4400 | |
19 | 旅游管理 | 120901K | 4 | 60 | 4400 | |
20 | 金融数学 | 020305T | 4 | 80 | 5000 | |
2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70101 | 4 | 80 | 5000 | |
22 | 应用物理学(光伏工程方向) | 70202 | 4 | 80 | 5000 | |
23 | 地理信息科学 | 70504 | 4 | 60 | 5000 | |
24 | 材料化学 | 80403 | 4 | 65 | 5000 | |
25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建筑材料与土木结构检测方向) | 80406 | 4 | 50 | 5000 | |
26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80407 | 4 | 95 | 5000 | |
27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80501 | 4 | 150 | 5000 | |
28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080503T | 4 | 100 | 5000 | |
29 | 电子信息工程 | 80701 | 4 | 100 | 5000 | |
30 | 自动化 | 80801 | 4 | 100 | 5000 | |
3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80901 | 4 | 120 | 5000 | |
32 | 物联网工程 | 80905 | 4 | 120 | 5000 | |
33 | 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及游戏开发技术方向) | 80906 | 4 | 100 | 5000 | |
34 | 土木类 | 810 | 4 | 310 | 5000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35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81004 | 4 | 100 | 5000 | |
36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81102 | 4 | 40 | 5000 | |
37 | 测绘工程 | 81201 | 4 | 80 | 5000 | |
38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81202 | 4 | 80 | 5000 | |
39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81301 | 4 | 115 | 5000 | |
40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81402 | 4 | 50 | 5000 | |
41 | 环境工程 | 82502 | 4 | 65 | 5000 | |
42 | 环境科学(监测与评价方向) | 82503 | 4 | 45 | 5000 | |
43 | 风景园林 | 82803 | 4 | 100 | 5000 | |
44 | 安全工程 | 82901 | 4 | 95 | 5000 | |
45 | 生物工程 | 83001 | 4 | 120 | 5000 | |
46 | 生物制药 | 083002T | 4 | 90 | 5000 | |
47 | 园林 | 90502 | 4 | 60 | 5000 | |
48 | 土地资源管理 | 120404 | 4 | 50 | 4400 | |
49 | 设计学类 | 1305 | 4 | 300 | 8000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
50 | 动画 | 130310 | 4 | 110 | 8000 | |
51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81003 | 4 | 100 | 18000 | 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建筑工程大学合办 |
52 | 土木工程 | 81001 | 4 | 100 | 18000 | 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建筑工程大学合办 |
5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80601 | 4 | 100 | 18000 | 与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合办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河南城建学院(英文译名:Henan University of Urban Construction),国标代码11765。学校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邮编467036。学校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依托建设行业,服务城市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工科为主、城建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努力打造系统完备的城建类学科专业体系。学生入学注册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河南城建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建筑工程大学开展的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合作办学,从2018级起学生毕业证书注明所在学院。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城建学院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招生委员会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决议,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本校教职工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人才市场需求、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变化,编制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同时招生就业处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学校在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内编制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河南城建学院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各专业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也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数线以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学校以高考投档成绩为依据,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对于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对相同志愿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录取排序成绩排序,并对排名在我校招生计划数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按“分数清”录取规则对排名在我校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依录取排序成绩递补录取。
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1+2”模式,学校在江苏普通本科录取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必须达到5合格。
第十五条 学校在河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八个省、区安排有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的美术类录取分数线以上。
学校以高招统考成绩为依据,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其中河南省、山西省录取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美术成绩×40%)排序录取。
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按照各省所规定 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有舞弊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城乡规划、建筑学专业新生入学后需进行素描及水彩画复试,不合格者调剂到其它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其它专业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但因为学校其它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凡被录取考生应当以英语作为外语必修课程,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生志愿,必须是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二条 拟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即向该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报到要求,按时到学校报到。未经允许,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第五章 奖励及资助
第二十四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第二十六条 国家助学金:一等5%,4300元/生?年;二等10%,3300元/生?年;三等5%,23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年级专业为单位评定,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情况综合进行评定,奖励比例为学生人数的21%,其中一等2%,资助标准为1200元/生?年,二等4%,资助标准为600元/生?年,三等15%,资助标准为400元/生?年。
第二十八条 单项奖学金:凡因个人特长和能力在科技创新及发明、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获奖者,学校给予相应奖励。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凭书面承诺,可入学后在学校或入学前在生源地教育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建档立卡等其他特殊情况,最高可申请8000元/年。同一年度内,生源地贷款和高校贷款不可重复申请。
第三十条 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发放专项补助用于补贴生活、学习费用。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三十一条 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和实物补助。
第三十二条 绿色通道:学校根据“绿色通道”相关要求,保证所有新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三条 社会助学:学校积极筹措社会资金,设立“省规划总院奖学金”、“常绿昭德助学金”、“昭德助学金”等项目资助困难且优秀的学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四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按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缴纳在河南省发改委备案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2021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学 费:普通本科文史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8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18000元/生?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第一年)20000元/生,升入本科后,按当年普通本科同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住宿费:四人间900元/生?年,六人间700元/生?年,八人间400元/生?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河南城建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联系及咨询单位:河南城建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方式:0375-2089092
传 真:0375-2089092
学校网址:http://www.hncj.edu.cn
招生网址:http://zs.hncj.edu.cn
电子邮箱:zs@hncj.edu.cn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人数 | 学费 | 备注 |
1 | 土木工程 | 81001 | 4 | 160 | 5000 | |
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输配电方向) | 80601 | 4 | 150 | 5000 | |
3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080910T | 4 | 90 | 5000 | |
4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81002 | 4 | 80 | 5000 | |
5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81003 | 4 | 90 | 5000 | |
6 | 测绘工程(智能测绘方向) | 81201 | 4 | 60 | 5000 | |
7 | 交通工程 | 81802 | 4 | 80 | 5000 | |
8 | 建筑学 | 82801 | 5 | 65 | 5000 | |
9 | 城乡规划 | 82802 | 5 | 65 | 5000 | |
10 | 工程管理 | 120103 | 4 | 100 | 5000 | |
11 | 工程造价(数字化建造方向) | 120105 | 4 | 120 | 5000 | |
12 | 法学 | 030101K | 4 | 120 | 4400 | |
13 | 英语 | 50201 | 4 | 80 | 4400 | |
14 | 翻译 | 50261 | 4 | 80 | 4400 | |
15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120104 | 4 | 60 | 4400 | |
16 | 市场营销 | 120202 | 4 | 110 | 4400 | |
17 | 财务管理 | 120204 | 4 | 120 | 4400 | |
18 | 城市管理 | 120405 | 4 | 50 | 4400 | |
19 | 旅游管理 | 120901K | 4 | 60 | 4400 | |
20 | 金融数学 | 020305T | 4 | 80 | 5000 | |
2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70101 | 4 | 80 | 5000 | |
22 | 应用物理学(光伏工程方向) | 70202 | 4 | 80 | 5000 | |
23 | 地理信息科学 | 70504 | 4 | 60 | 5000 | |
24 | 材料化学 | 80403 | 4 | 65 | 5000 | |
25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建筑材料与土木结构检测方向) | 80406 | 4 | 50 | 5000 | |
26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80407 | 4 | 95 | 5000 | |
27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80501 | 4 | 150 | 5000 | |
28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080503T | 4 | 100 | 5000 | |
29 | 电子信息工程 | 80701 | 4 | 100 | 5000 | |
30 | 自动化 | 80801 | 4 | 100 | 5000 | |
3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80901 | 4 | 120 | 5000 | |
32 | 物联网工程 | 80905 | 4 | 120 | 5000 | |
33 | 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及游戏开发技术方向) | 80906 | 4 | 100 | 5000 | |
34 | 土木类 | 810 | 4 | 310 | 5000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35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81004 | 4 | 100 | 5000 | |
36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81102 | 4 | 40 | 5000 | |
37 | 测绘工程 | 81201 | 4 | 80 | 5000 | |
38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81202 | 4 | 80 | 5000 | |
39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81301 | 4 | 115 | 5000 | |
40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81402 | 4 | 50 | 5000 | |
41 | 环境工程 | 82502 | 4 | 65 | 5000 | |
42 | 环境科学(监测与评价方向) | 82503 | 4 | 45 | 5000 | |
43 | 风景园林 | 82803 | 4 | 100 | 5000 | |
44 | 安全工程 | 82901 | 4 | 95 | 5000 | |
45 | 生物工程 | 83001 | 4 | 120 | 5000 | |
46 | 生物制药 | 083002T | 4 | 90 | 5000 | |
47 | 园林 | 90502 | 4 | 60 | 5000 | |
48 | 土地资源管理 | 120404 | 4 | 50 | 4400 | |
49 | 设计学类 | 1305 | 4 | 300 | 8000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
50 | 动画 | 130310 | 4 | 110 | 8000 | |
51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81003 | 4 | 100 | 18000 | 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建筑工程大学合办 |
52 | 土木工程 | 81001 | 4 | 100 | 18000 | 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建筑工程大学合办 |
5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80601 | 4 | 100 | 18000 | 与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合办 |
顶一下 |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护理(英语方向)专业介绍:河南护理学院护理(英语方向)专业代码:630201 河南护理学院护理(英语方向)学制:三年 河南护理学院护理(英语方向)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护理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能熟练的分析和解决护理实践中的常见问题,有较强的英语口语及阅读能力,能够在....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商务英语专业教学质量值得信赖吗专业热门吗相信这是很多同学在选择专业的时候都会问的一个问题,这里老师就详细的针对该专业做了如下介绍,希望能对同学们选择专业有所帮助。专业名称商务英语 专业热度32 所在地域河南 南阳....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招生对象,招生需求是什么相信这是很多同学都想要知道的吧,这里,小编就针对这一问题做了如下的内容分享,感兴趣的同学不妨看一下,做一个参考。专业名称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管理 专业热度28....
河南省驻马店农业学校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的一所以理工、经管、农学等专业为主的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创办于1975年,学校位于驻马店市十三香路236号,占地222亩,总建筑面积13万。现有教职工(编内)205人,其中高级职称55人,中级职称92人,双师型教师112人,硕士、博士研究生....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软件技术专业的招生需求是什么毕业后相当于什么学历初中没没毕业可以报考吗针对这一系列问题,下面的文章做了详细的介绍,同学们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以做了解。专业名称软件技术 专业热度85 所在地域河南 周口 学校名称....
荣成市第四职业中专荣成市外国语学校2019年招生专业有哪些?针对这一问题,择校招生信息网的专业老师整理得到如下信息,希望能对同学们选专业有所帮助。开设专业学制招生人数男女日 语学制3年在校2年4040韩 语学制3年在校2年4040烹饪与管理学制3年在校2年500导游服务与管....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招生需求高吗招生对象是什么相信这是很多想要报考学校这一专业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问题吧,这里,小编就这些问题做了如下介绍,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看一下。专业名称电气自动化技术 专业热度24 所在地域河南 周口....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教学质量专业热门吗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的专业招生老师做了如下的内容介绍,想要报考该专业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介绍专业名称药品经营与管理 专业热度48 所在地域河南 郑州 学校名称郑州....
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内,凭初、高中毕业证均可报名。学校性质:我校是由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正规公办学校,学生学业期满经考试合格,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上网可查讯本人毕业证的真伪。报名、录取办法:中招考试....
开封市体育运动学校系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我市唯一一所普通中等体育专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训练场地、教学设施齐全,训练成绩、教学管理在全省名列前茅。2012年荣获河南省教学质量评估优秀单位,2017年获开封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自建校以来,向国家队输送了谢国臣、崔建....
本专业具有鲜明的民航特色,主要学习民航机务维修与工程管理的相关知识,接受民航机务维修理论、机载电子设备与系统维护、以可靠性为中心的先进维修的理论与方法、智能故障诊断、维修计划优化与维修管理等方面的教育与实训,使学生掌握民航维修与工程管理知识,熟悉民航维....
大家都知道现在学校招生都是有自己的招生标准的,很多学校的标准都是用分数来衡量的大部分学校招生都是有自己的招生录取分数线的,最近有很多同学在问新乡相魁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招生录取分数线,该校2021年的录取分数线还没有公布出来,同学们可以看一下新乡市历年的普高....
本专业具有鲜明的民航特色,主要学习民航机务维修与工程管理的相关知识,接受民航机务维修理论、机载电子设备与系统维护、以可靠性为中心的先进维修的理论与方法、智能故障诊断、维修计划优化与维修管理等方面的教育与实训,使学生掌握民航维修与工程管理知识,熟悉民航维....
空中乘务人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空姐”、“空哥”,主要指能在航空公司从事空中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员,需求有一定英语或其它语种的听说能力,具备一定社交礼仪,了解空防与安全、气象知识、医疗常识与急救、客舱服务、民航旅客运输等知识。 该职位是民航....
永城职业学院旅游管理专业是不是热门专业针对这一问题,下面的文章做了详细的介绍,同学们请通过文章内容做了解,若看了文章后还是不清楚,请联系网站在线老师,向他们咨询。专业名称旅游管理 专业热度99 所在地域河南 商丘 学校名称永城职业学....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输变电工程技术专业毕业后可以拿到什么文凭相当于什么学历这是很多家长朋友都很关心的问题,这里老师就详细的为家长朋友们做一下介绍。家长朋友们可以先看文章,若还有疑问,可以直接联系网站的在线老师,进行咨询。专业名称输变电工程技术....
计算机平面设计【就业方向】从事广告招贴设计、网络媒体制作、商业广告、印刷前期制作、产品包装、广告后期制作、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等方面工作。【主干课程】速写、数字图像处理、网页设计、摄影与摄像、三大构成、商品包装设计、商业广告设计、版面设计、标志设计....
技校网小编也给同学们整理了一些学校的基础资料,感兴趣的同学也可以查看一下学校是否符合自己选择学校的标准。学校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始建于1951年,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位于郑州市博颂路6号,地处郑州市科教园区核心地段,由东西两....
商丘卫生中等专业学校医学检验专业毕业后相当于什么学历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的专业老师做了如下的回答,对这一问题有疑问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介绍,相信会对你有很大的帮助的。专业名称医学检验 专业热度78 所在地域河南 商丘 学校名....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酒店管理专业受欢迎吗排名这是学校今年在招生的会后遇到咨询量比较大的问题,这里,老师就针对上述问题做了如下的内容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更多的同学更好的选专业学科。专业名称酒店管理 专业热度28 所在地域河南 郑州....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教学质量?这是很多毕业后想要报考学校该专业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问题,这里,老师就学校的这一专业的一些信息做了如下的介绍,希望能对同学们选择专业有所帮助。专业名称机电一体化技术 专业热度33 所在地域河....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数控技术专业学校的专业培养目标是啥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的资料整理员通过搜集网络资料并整理,得到了如下的信息,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专业名称数控技术 专业热度56 所在地域河南 郑州 学校名称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民航货运员是指在航空公司从事行李和货物的装配工作的文案人员,主要进行航空货运代理;收货、称重、收运、及制单;不正常行李处理;机坪监装;货物安全检查;配载等工作。课程设置:《民航客货运输实务》、《航空客货运输》、《民航英语会话和听力》、《民航地勤服务》、《民航....
民航货运员是指在航空公司从事行李和货物的装配工作的文案人员,主要进行航空货运代理;收货、称重、收运、及制单;不正常行李处理;机坪监装;货物安全检查;配载等工作。课程设置:《民航客货运输实务》、《航空客货运输》、《民航英语会话和听力》、《民航地勤服务》、《民航....
青岛银箭汽车维修技能培训学校,是经青岛市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社会培训中心。 学校以理论联系实际,培训实用型人才为宗旨。以为学员为社会服务为目的。以教学为根本,歇诚为汽车维修技术的进步做一份努力,尽一份力量。 银箭学校常年开办汽车维修、....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是热门专业吗专业排名好多招生对象是什么针对上述问题,小编通过诸多信息整理得到了如下内容,对专业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看一下文章内容,进行了解。专业名称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专业热度48 所在地域河南 郑州....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物流管理专业的招生需求是什么毕业后相当于什么学历初中没没毕业可以报考吗针对这一系列问题,下面的文章做了详细的介绍,同学们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以做了解。专业名称物流管理 专业热度59 所在地域河南 郑州 学校名称....
青岛电子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学 历 性 质 学校代码学制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班级数 加试 就读区 联办单位 三、二连 读大专 616五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 2004南北 直升青岛酒店管理学院 (公办全日制大专) 软件技术 1002南北 普通 中专 116三年 软件技术 401北校 软件园订单....
济南北方汽修学校2019年招生专业有哪些?针对这一问题,择校招生信息网的专业老师整理得到如下信息,希望能对同学们选专业有所帮助。北方汽修中专专业中专一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中专班专业课程设置及课时・入学教育 ・德育 ・数学 ・语文 ・体育与健康 ・计算机应用基础....
青岛北海船舶技术学校2009年招生计划一览表
(一) 高级技工大专班招生计划
专 业
招生
范围
学制
职业资格
等级
招生
人数
备注
船舶机电工程技术
船体建造与修理
初中
四年
高级技工
100
高中
三年
高级技工
船舶电气技术
初中
四年
高级技工
100
高中
三....
永城职业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教学质量?毕业后是什么学历有3+2教学模式吗?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的专业招生老师做了如下的详回答,对我校专业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内容,深入了解一下。专业名称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专业热度57 所在....
南阳理工学院会计专业的招生需求是什么学校的这一专业教学质量针对上述问题,下面的文章做了详细的介绍,对专业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内容,相信会对你选专业有很大帮助的。专业名称会计 专业热度45 所在地域河南 南阳 学校名称....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64),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
从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始,中国的航空运输业迎来了一个黄金契机。中国航空业的巨大发展使航空售票成为又一热门专业。航空售票是航空业的基础。其行业优越性特别受到青年男女的青睐:1、工作年限长。不吃青春饭,时间越长越受青睐!2、工作环境好。如今的航票业是集团化发展....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是不是热门专业针对这一问题,下面的文章做了详细的介绍,同学们请通过文章内容做了解,若看了文章后还是不清楚,请联系网站在线老师,向他们咨询。专业名称动漫设计与制作 专业热度34 所在地域河南 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