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951职校招生网,为广大学子提供中职中专、高职大专、3+2院校、专科院校以及五年制大专学校招生信息!
  • 今天是:
首页 > 院校政策 > 广东地区
  •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年分数线

    来自:(9951招生网)已浏览57792次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年分数线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一节 “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三节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09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大学路1号;邮政编码:5153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潮汕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春季高考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成绩招生”)、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形式。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专业目录或本校招生网站公布为准。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的普通高中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1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专业对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考生证书等要求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依学考成绩招生”、“3+证书考试招生”等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按普通类进行录取。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二十五条  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春季高考“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本校春季高考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 10800-13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400元/生・学年。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对持有“低保”证明的2021级新生,在国家和省资助的基础上,再减免学费3000元/生,即每年减免学费1000元/生;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在学校设立“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3-2290558、2290588

    传真:0663-2290588

    电子邮箱:csxyzsb@21cn.com

    学校网址:https://www.cspi.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cspi.edu.cn/zsb/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罗文坤

    监督电话:0663-2290949、13922789789

    电子邮箱:13922789789@139.com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潮汕职业技术学院于2021年03月17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以下数据由高职单招网收集和整理,具体以当地教育考试院或院校公布为准。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国标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年) 合作单位名称
    10965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001590105 食品检测技术 20 3年 广东金宝师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绿博安配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0965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002630801 电子商务 40 3年 广东金狮服装有限公司、普宁市华智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普宁市潮汕电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一节 “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三节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09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大学路1号;邮政编码:5153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潮汕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春季高考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成绩招生”)、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形式。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专业目录或本校招生网站公布为准。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的普通高中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1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专业对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考生证书等要求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依学考成绩招生”、“3+证书考试招生”等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按普通类进行录取。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二十五条  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春季高考“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本校春季高考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 10800-13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400元/生・学年。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对持有“低保”证明的2021级新生,在国家和省资助的基础上,再减免学费3000元/生,即每年减免学费1000元/生;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在学校设立“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3-2290558、2290588

    传真:0663-2290588

    电子邮箱:csxyzsb@21cn.com

    学校网址:https://www.cspi.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cspi.edu.cn/zsb/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罗文坤

    监督电话:0663-2290949、13922789789

    电子邮箱:13922789789@139.com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潮汕职业技术学院于2021年03月17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一节 “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三节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09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大学路1号;邮政编码:5153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潮汕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春季高考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成绩招生”)、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形式。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专业目录或本校招生网站公布为准。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的普通高中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1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专业对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考生证书等要求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依学考成绩招生”、“3+证书考试招生”等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按普通类进行录取。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二十五条  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春季高考“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本校春季高考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 10800-13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400元/生・学年。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对持有“低保”证明的2021级新生,在国家和省资助的基础上,再减免学费3000元/生,即每年减免学费1000元/生;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在学校设立“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3-2290558、2290588

    传真:0663-2290588

    电子邮箱:csxyzsb@21cn.com

    学校网址:https://www.cspi.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cspi.edu.cn/zsb/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罗文坤

    监督电话:0663-2290949、13922789789

    电子邮箱:13922789789@139.com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潮汕职业技术学院于2021年03月17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一节 “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三节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09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大学路1号;邮政编码:5153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潮汕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春季高考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成绩招生”)、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形式。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专业目录或本校招生网站公布为准。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的普通高中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1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专业对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考生证书等要求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依学考成绩招生”、“3+证书考试招生”等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按普通类进行录取。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二十五条  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春季高考“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本校春季高考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 10800-13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400元/生・学年。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对持有“低保”证明的2021级新生,在国家和省资助的基础上,再减免学费3000元/生,即每年减免学费1000元/生;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在学校设立“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3-2290558、2290588

    传真:0663-2290588

    电子邮箱:csxyzsb@21cn.com

    学校网址:https://www.cspi.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cspi.edu.cn/zsb/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罗文坤

    监督电话:0663-2290949、13922789789

    电子邮箱:13922789789@139.com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潮汕职业技术学院于2021年03月17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一节 “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三节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09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大学路1号;邮政编码:5153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潮汕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春季高考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成绩招生”)、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形式。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专业目录或本校招生网站公布为准。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的普通高中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1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专业对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考生证书等要求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依学考成绩招生”、“3+证书考试招生”等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按普通类进行录取。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二十五条  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春季高考“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本校春季高考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 10800-13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400元/生・学年。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对持有“低保”证明的2021级新生,在国家和省资助的基础上,再减免学费3000元/生,即每年减免学费1000元/生;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在学校设立“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3-2290558、2290588

    传真:0663-2290588

    电子邮箱:csxyzsb@21cn.com

    学校网址:https://www.cspi.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cspi.edu.cn/zsb/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罗文坤

    监督电话:0663-2290949、13922789789

    电子邮箱:13922789789@139.com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潮汕职业技术学院于2021年03月17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年分数线

    顶一下
  • 相关职业学院信息

    相关学院招生资讯

    • 佛山顺德区培教职业技术学校机电技术应用专

      佛山顺德区培教职业技术学校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属于什么类型的专业毕业后是什么文凭相信这是很多想要报考学校这一专业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问题吧,下面,小编就针对上述问题做了如下的详细介绍,感兴趣的同学可以通过阅读文章进行了解。专业名称机电技术应用....

      11-26
    • 广东省茂名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会计(高技)2019

      广东省茂名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会计(高技)2019年招生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你是否也先要报考我校专业呢?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学校该专业的招生信息介绍,希望能对你选择专业有所帮助。 专业名称:会计(高技) 所属学校:广东省....

      11-26
    • 广东冶金技工学校2021年招生录取分数线

      以往数据表明中职学校在划定录取分数线时,通常以考生当地普高招生分数线为基准分数线,考生可参考往年广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情况。那么小编就来介绍一下广州市普高录取分数线。广东普高录取分数线 学校 录取分数线....

      11-26
    • 广东城市建设技师学校?贵?

      问:广东省城市建设技师学院?贵??答:广东省城市建设技师学院是一所技师学院,学校办学以来,始终坚持着自己的办学理念,致力为高水平人才的培养,获得成果颇丰。城市建设技师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学校环境优美大家可以了解下,相信自己的选择。广东城市建设技师学院简介....

      11-26
    • 恩平鳌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电脑美术设计专业

      恩平鳌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电脑美术设计专业的招生需求是什么学校的这一专业教学质量针对上述问题,下面的文章做了详细的介绍,对专业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内容,相信会对你选专业有很大帮助的。专业名称电脑美术设计 专业热度28 所在....

      11-26
    • 广东农垦茂名技工学校?好吗?

      广东农垦茂名技工学校?好吗?是一所如何?的学校?学校的教学质量贵??师资力量?相信这是很多想要报考广东农垦茂名技工学校?好吗?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吧,下面的文章对学校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对学校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内容。广东农垦茂名技工学校是经省政府批准成....

      11-26
    • 广东省城市建设技师学院?贵??

      广东省城市建设技师学院(又称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创办于1980年,隶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政府办学的国家重点公办技工院校,占地面积180亩,全日制在校学生7200多人。学校有教职工429人,其中超过70%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我校以“立德树人,技行天下”为办学....

      11-26
    • 华南理工大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华南理工大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教学质量有3+2吗针对这一问题,同学们不妨详细的看一下下面的文章内容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的。专业名称信息与计算科学 专业热度98 所在地域广东 广州 学校名称华南理工大学 招生对象初中生(未....

      11-26
    •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商务英语专业?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商务英语专业的教学质量有3+2吗针对这一问题,同学们不妨详细的看一下下面的文章内容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的。专业名称商务英语 专业热度83 所在地域广东 广州 学校名称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招生对象初中生(未毕业....

      11-26
    • 湛江女子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家政服务专业?

      湛江女子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家政服务专业学校的专业培养目标是啥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的资料整理员通过搜集网络资料并整理,得到了如下的信息,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专业名称家政服务 专业热度68 所在地域广东 湛江 学校名称湛江女子中等职业技....

      11-26
    • 广东新兴中药学校2021年宿舍条件

      每个人对宿舍的需求是不一样,有的人对学校的住宿环境需求会高一些,有的人对宿舍的的需求则会低一些,所以同学们在选择学校时,若是在意学校的住宿环境,可以在了解学校时,重点关注学校的住宿环境,小编为大家介绍广东新兴中药学校的住宿条件。广东新兴中药学校宿舍条件学校宿....

      03-20
    • 广东海洋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广东海洋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排名是不是热门专业这是学校几年在招生过程中遇到的一个咨询比较多的问题,这里,老师就详细的为同学们介绍一下学校的这一专业学科,希望能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专业名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专业热度48....

      11-26
    •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金融与证券专业?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金融与证券专业的招生需求是什么学校的这一专业教学质量针对上述问题,下面的文章做了详细的介绍,对专业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内容,相信会对你选专业有很大帮助的。专业名称金融与证券 专业热度14 所在地域广东 广州....

      11-26
    •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校的专业培养目标是啥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的资料整理员通过搜集网络资料并整理,得到了如下的信息,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专业名称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专业热度96 所在地域广东 广州 学校名称广东岭....

      11-26
    •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是不是热门专业针对这一问题,下面的文章做了详细的介绍,同学们请通过文章内容做了解,若看了文章后还是不清楚,请联系网站在线老师,向他们咨询。专业名称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 专业热度72 所在地域广东 广州....

      11-26
    • 清远市英德华粤艺术学校2021年报名条件?招

      同学们在选择学校的时候,学校也会选择同学们,因为学校招生也是与招生需求的。所以大家也会比较关心学校的招生需求,对于喜欢英德华粤艺术学校的同学可以了解小编整理的有相关资料。招生对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条件1、应、往届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历者;2、....

      11-26
    • 东莞华粤职业技术学校服装设计专业?

      东莞华粤职业技术学校服装设计专业排名是不是热门专业这是学校几年在招生过程中遇到的一个咨询比较多的问题,这里,老师就详细的为同学们介绍一下学校的这一专业学科,希望能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专业名称服装设计 专业热度79 所在地域广东 东莞....

      11-26
    • 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计算机网络技术2019

      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计算机网络技术2019年招生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你是否也先要报考我校专业呢?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学校该专业的招生信息介绍,希望能对你选择专业有所帮助。 专业名称:计算机网络技术 所属学校:....

      11-26
    • 佛山实验技工学校2021年招生办联系电话

      很多时候学生需要去了解学校的情况,然后以自己的情况去选择这所学校,而学生也是可以从学校的联系方式来考虑的。这时候就需要小编为同学们介绍和整理有关于佛山实验技工学校的相关情况了,以供大家参考了解。 佛山实验技工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成公路145号....

      11-26
    • 惠州市惠阳区技工学校?好吗?

      惠州市惠阳区技工学校?好吗?是一所如何?的学校?学校的教学质量贵??师资力量?相信这是很多想要报考惠州市惠阳区技工学校?好吗?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吧,下面的文章对学校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对学校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内容。办学条件惠州市惠城区技工学校是省重点....

      11-26
    • 中山黄圃理工学校食品生物工艺专业?

      中山黄圃理工学校食品生物工艺专业招生需求高吗招生对象是什么相信这是很多想要报考学校这一专业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问题吧,这里,小编就这些问题做了如下介绍,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看一下。专业名称食品生物工艺 专业热度33 所在地域广东 中山....

      11-26
    • 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好吗?

      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好吗?是一所如何?的学校?学校的教学质量贵??师资力量?相信这是很多想要报考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好吗?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吧,下面的文章对学校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对学校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内容。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创办于1961年。2005年12....

      11-26
    • 广东省茂名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计算机信息管

      广东省茂名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计算机信息管理(预备技师)2019年招生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你是否也先要报考我校专业呢?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学校该专业的招生信息介绍,希望能对你选择专业有所帮助。 专业名称:计算机信息管理(预备技师)....

      11-26
    • 东莞长安职业高级中学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东莞长安职业高级中学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毕业后可以拿到什么文凭相当于什么学历这是很多家长朋友都很关心的问题,这里老师就详细的为家长朋友们做一下介绍。家长朋友们可以先看文章,若还有疑问,可以直接联系网站的在线老师,进行咨询。专业名称计算机网络技术....

      11-26
    • 广东海洋大学行政管理专业?

      广东海洋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的招生需求是什么毕业后相当于什么学历初中没没毕业可以报考吗针对这一系列问题,下面的文章做了详细的介绍,同学们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以做了解。专业名称行政管理 专业热度17 所在地域广东 湛江 学校名称广东....

      11-26
    • 佛山顺德区容桂职业技术学校会计专业?

      佛山顺德区容桂职业技术学校会计专业的招生需求是什么学校的这一专业教学质量针对上述问题,下面的文章做了详细的介绍,对专业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内容,相信会对你选专业有很大帮助的。专业名称会计 专业热度53 所在地域广东 佛山....

      11-26
    • 河源技师学院2021年宿舍条件

      很多时候一所学校中所需要了解的信息是比较多的,这些都是需要学生自己去了解的,就如学校中的住宿情况、食堂环境等。那么就让小编来为同学们介绍和整理的有关于河源技师学院的住宿情况,以供大家参考了解。河源技师学院宿舍条件是标准的学生公寓,有6人间和8人间两种宿舍....

      11-26
    • 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

      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

      12-03
    • 广东省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2021

      学校每年都会对招生相关情况进行微调,这时候同学们拨打招生电话了解最新信息就显得至关重要了。小编会为大家提供广东省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2021年的招生办联系电话、学校简介、师资力量给各位同学,给同学们获取最新资讯提供一个方式。一.学校简介广东省外....

      11-26
    • 清远市工商技工学校?好吗?

      清远市工商技工学校?好吗?是一所如何?的学校?学校的教学质量贵??师资力量?相信这是很多想要报考清远市工商技工学校?好吗?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吧,下面的文章对学校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对学校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内容。   广东省清远市工商技工学校(清....

      11-26
    • 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贵?

      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优势,同学们在了解学校时,要全面的了解,也要重点了解你比较关注的方面,当你对学校各个方面都了解清楚之后,再选择学校,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的基本情况,同学们可以作为参考。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简介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公....

      11-26
    • 河源市南开实验学校2021年招生办联系电话是

      认识一所学校的方法是很多的,不过其中最方便的还是通过学校的招生热线进行咨询。同学们知道河源市南开实验学校2021年招生办联系电话吗?接下来,小编为同学们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且大致介绍该校的情况,为同学们的报考提供帮助。一.学校简介河源市南开实验学校是一所建立....

      11-26
    • 广东海洋大学交通运输专业?

      广东海洋大学交通运输专业排名是不是热门专业这是学校几年在招生过程中遇到的一个咨询比较多的问题,这里,老师就详细的为同学们介绍一下学校的这一专业学科,希望能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专业名称交通运输 专业热度96 所在地域广东 湛江 学校....

      11-26
    •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地址在哪里-怎么去

      学校的地址也是很多同学在填志愿的时候重点关注的因素,有的同学喜欢离家近点,而有的同学喜欢去远的学校独立,所以学校的地址对于学生来说非常关键,方便学生去往学校进行报名也方便我们了解更多的学校的周边情况。那么,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地址在哪里?怎么去?小编收集了相....

      11-26
    • 华南师范大学俄语专业?

      华南师范大学俄语专业属于什么类型的专业毕业后是什么文凭相信这是很多想要报考学校这一专业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问题吧,下面,小编就针对上述问题做了如下的详细介绍,感兴趣的同学可以通过阅读文章进行了解。专业名称俄语 专业热度17 所在地域....

      11-26

    相关院校资讯

      无相关信息
快速择校报名登记

快速升学通道

职业学校 空中乘务 高铁动车 幼师学校 五年制大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