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年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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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为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福建省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名称: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3766)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
学校概况: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区。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的福建省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我校2021年福建专升本考试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批准或者省考试院汇总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投档原则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
第十条 学校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录取照顾政策。
第十一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任何限制。
第十二条 我校正式录取的计划内统招本科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制度,资助品学兼优学生。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五条 1、学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有关规定我校实施自主定价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1)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1800元人民币: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电子商务、国际商务、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
(2)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3800元人民币:
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2、住宿费:一学年1400元/人(收费以物委批准标准为准)。
3、其他相关费用按照物委批准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4、学生退费标准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六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相应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本科毕业生符合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招生类别 | 专业名称 | 备注 | |
51计算机科学类 | 软件工程 | 180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
51计算机科学类 | 物联网工程 | 115 | |
51计算机科学类 | 网络工程 | 55 | |
52电子信息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65 |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
53建筑类 | 土木工程 | 120 | |
53建筑类 | 120 | ||
54机械工程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50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
58财会类 | 金融工程 | 70 | |
59管理类 | 180 | ||
59管理类 | 60 | ||
59管理类 | 60 | ||
72美术类 | 数字媒体艺术 | 50 | |
72美术类 | 产品设计 | 50 | |
72美术类 | 环境设计 | 50 |
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376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招生层次:本科、高职
学校概况: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校。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区。学校目前开设的专业:
1、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电子商务、国际商务、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软件工程(中外合作)
2、专科专业(学制三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软件技术、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第四条 我校2021年普通高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五条 新生入学后,英语作为公共必修课程进行教学。
第六条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总分不低于90分。
第七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出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规则进行录取。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在考生投档分相等的情况下,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 艺术(美术)类考生:
1、福建省考生:根据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定,按照艺术类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
第四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从学费收入中提取6%,用于在校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资助体系。
第十三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宇翔奖学金”等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学生。
第十四条 我校正式录取的计划内统招本、专科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助学金,在校贫困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安排困难学生勤工助学。
第五章 学习和生活费用
第十五条 1、学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有关规定我校实施自主定价,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1)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1800元人民币: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国际商务、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2)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3800元人民币:
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3)软件工程(中外合作)专业每学年学费为36000元人民币
(4)下列专科专业每学年学费为11800元人民币:
2、住宿费:一学年1400元/人(含定额水电费:每生每月5度电,2吨水)。
3、其他相关费用按照物价局批准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4、退费办法:学生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代办费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费394号)的规定清退。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泉州信息工程学院,该证书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中美4+0联合培养双学位本科教育项目: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四年学业全部在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完成,达到中方及美方培养要求者,可同时获泉州信息工程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中国教育部认证的美国宾州滑石大学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书(The degree of Bachelor of Science)
第七章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邮编:362000
联系人:李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qziedu.cn
咨询电话:0595-22789708、22789808、22789648(传真)
咨询QQ:951312693、1459463958
咨询微信:qzxxgcxyzsb
投诉电话:0595-22767537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由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5〕21号)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3766)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高职
学校概况: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区。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本科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七条 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140人,面向高中生40人,中职生10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批准或者省考试院汇总公布为准)。
第八条 本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参加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的考生填报志愿不分文理科;参加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类别的本科批次录取。
第九条 本科批录取,福建省教育厅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按各类别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上投档比例为院校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线上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四章 专科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 2016年专科招生计划410人,面向高中生370人,中职生4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批准或者省考试院汇总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专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参加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的考生填报志愿不分文理科;参加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类别的专科批次录取。具体如下: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相关学校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录取时,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7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2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报名参加面向中职生的高职招考的中职毕业生录取照顾加分政策按照福建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任何限制。
第五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四条 我院正式录取的计划内统招本、专科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制度,资助品学兼优学生。
第十六条 学院设立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六章 学习和生活费用
第十七条 1、学费:本科一学年16000~18000元;专科一学年8500-9000元(具体按各专业标准收费、收费以物委批准标准为准)
2、住宿费:一学年900-1400元/人(收费以物委批准标准为准)。
3、其他相关费用按照物委批准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历相应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本科毕业生符合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咨询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邮编:362000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0595-22789708、22789808、22789648(传真)
咨询qq:951312693、1459463958 投诉电话:0595-22767537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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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376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招生层次:本科、高职
学校概况: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校。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区。学校目前开设的专业:
1、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电子商务、国际商务、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软件工程(中外合作)
2、专科专业(学制三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软件技术、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第四条 我校2021年普通高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五条 新生入学后,英语作为公共必修课程进行教学。
第六条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总分不低于90分。
第七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出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规则进行录取。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在考生投档分相等的情况下,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 艺术(美术)类考生:
1、福建省考生:根据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定,按照艺术类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
第四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从学费收入中提取6%,用于在校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资助体系。
第十三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宇翔奖学金”等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学生。
第十四条 我校正式录取的计划内统招本、专科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助学金,在校贫困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安排困难学生勤工助学。
第五章 学习和生活费用
第十五条 1、学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有关规定我校实施自主定价,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1)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1800元人民币: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国际商务、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2)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3800元人民币:
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3)软件工程(中外合作)专业每学年学费为36000元人民币
(4)下列专科专业每学年学费为11800元人民币:
2、住宿费:一学年1400元/人(含定额水电费:每生每月5度电,2吨水)。
3、其他相关费用按照物价局批准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4、退费办法:学生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代办费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费394号)的规定清退。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泉州信息工程学院,该证书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中美4+0联合培养双学位本科教育项目: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四年学业全部在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完成,达到中方及美方培养要求者,可同时获泉州信息工程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中国教育部认证的美国宾州滑石大学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书(The degree of Bachelor of Science)
第七章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邮编:362000
联系人:李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qziedu.cn
咨询电话:0595-22789708、22789808、22789648(传真)
咨询QQ:951312693、1459463958
咨询微信:qzxxgcxyzsb
投诉电话:0595-22767537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由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5〕21号)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3766)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高职
学校概况: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区。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本科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七条 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140人,面向高中生40人,中职生10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批准或者省考试院汇总公布为准)。
第八条 本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参加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的考生填报志愿不分文理科;参加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类别的本科批次录取。
第九条 本科批录取,福建省教育厅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按各类别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上投档比例为院校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线上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四章 专科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 2016年专科招生计划410人,面向高中生370人,中职生4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批准或者省考试院汇总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专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参加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的考生填报志愿不分文理科;参加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类别的专科批次录取。具体如下: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相关学校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录取时,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7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2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报名参加面向中职生的高职招考的中职毕业生录取照顾加分政策按照福建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任何限制。
第五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四条 我院正式录取的计划内统招本、专科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制度,资助品学兼优学生。
第十六条 学院设立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六章 学习和生活费用
第十七条 1、学费:本科一学年16000~18000元;专科一学年8500-9000元(具体按各专业标准收费、收费以物委批准标准为准)
2、住宿费:一学年900-1400元/人(收费以物委批准标准为准)。
3、其他相关费用按照物委批准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历相应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本科毕业生符合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咨询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邮编:362000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0595-22789708、22789808、22789648(传真)
咨询qq:951312693、1459463958 投诉电话:0595-22767537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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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阳光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阳光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阳光学院(原福州大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19〕20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45号....
目前,保利文化已成功并购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正加快筹建保利艺术学院的步伐。保利艺术学院将依托保利集团的优势,引进国际资源,走国际化办学渠道。保利已与耶鲁大学、卡内基梅伦大学、巴德学院达成合作办学意向;故宫博物院、故宫学院已与保利正式签订协议,在厦门安防科技学院设立故宫....
第一章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6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保证....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本校2021年高职分类招考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1年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第三条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厦....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 学校的全称为莆田学院(院校国标码:11498),英文译名:Putian University。第二条 莆田学院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一条 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层次、类型及地址学校全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地....
为了确保我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一、院校层次、性质学校全称: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767....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黎明职业大学 学校代码:11317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四条 办学类....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福建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是学士、硕士....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979(国标代码)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兴溪路879-889号(邮编36102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性质:民办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创始于1983年,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国标代码13762),英文名称为“Fuzho....
为确保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学院全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113(国标....
集美大学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位于福建厦门,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国家海洋局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生。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竞技体育运动水平,活跃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根据集美....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名....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实施并巩固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学校招生公平、公正、平稳、规范、安全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福建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394),是一....
为进一步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及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学校简介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江夏学院(国标代....
为了确保2020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名称:泉州纺织....
院校代码科类院校名称投档分4592理工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210.01205114592文史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218.0800321 以下数据由高职单招网收集和整理,具体以当地教育考试院或院校公布为准。 科类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本次模拟计划数 模拟投档人数 最低分 最低位次 文史....
第一条 为确保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5号)等文件精神....
为确保2021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学院基本情况学校全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3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
注:辅助排序分为:语数两门原始分(含附加分)之和—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即指在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 院校代号院校名称类别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我校2021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三明学院 (国标代码:11311)第三条 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精神,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我校2021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三明学院 (国标代码:11311)第三条 学....
部分省市2018年单招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了,那么填报单招专业志愿时该如何选择单招学校呢?福建省厦门市单招学校哪个最好?高职单招网小编整理了2018年福建省厦门市高职单招学校有哪些?,供大家在报名选择专业院校时作参考,本文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考试院或学校为准。 华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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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2021年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条 学校办学类型:高等....
为了确保2021年普通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定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6号)和教育部、省....
为确保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学院全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113(国标....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一、院校层次、性质学校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232学校地址:泉州市晋江博览大道(邮编362200)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第一章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6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保证....
为了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第一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国标码13976)第二条 办学性质、层次....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在全国各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