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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年分数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教育厅有关规定,为规范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办学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标代码13471),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三条 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院举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招生类型为普通本科,学制四年。

    第五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获颁教育部承认学历并经电子注册的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

    第九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调整原则

    条 学院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2020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的实际生源情况,调整计划的使用,按照学院的审批程序,在征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后,进行计划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确定。

    第十四条 专业调配原则: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且有顺序的原则进行调配。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学院在内蒙古按照“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学院在江苏省的普通类专业录取,选测科目要求达到C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要求达到4C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学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原则上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的批准,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新生入学后须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

    面向福建省招生,学院确认福建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文化成绩为含位次的平行省内特征分,包含固定照顾加分。

    面向福建省外招生,学院确认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固定照顾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若对艺术类专业有专门规定的省份,则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第二十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

    学院确认各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上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若对体育类专业有专门规定的省份,则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一条 2020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法学、学前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每人每学年学费17000元;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交通运输、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元;金融工程、机械工程、车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航海技术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500元;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音乐学、舞蹈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闽价费[2013]167号文、闽价费[2014]167号文、闽价费[2017]224号文、闽价费[2018]188号文)。

    (二)住宿费: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按每人每学年1092元至1380元(公寓)收取(闽价费[2018]213号文)。

    (三)学费、住宿费等如有调整,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标准执行。

    退费办法按《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缴费管理办法》诚毅院综[2020]25号文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立专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单项奖、学科竞赛奖励等。此外,还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学院根据办学需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劳动取得一定的报酬,弥补部分生活费开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举报、投诉电话:05926181580、6183996和电子信箱:cyjw@jmu.edu.cn。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任何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若有与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

    学制

    计划数

    学费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类

    二年

    150

    18500元/年

    2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类

    二年

    120

    18500元/年

    3

    金融学

    经济类

    二年

    35

    18000元/年

    4

    会计

    财会类

    二年

    180

    18000元/年

    5

    工商管理

    管理类

    二年

    130

    18000元/年

    6

    物流管理

    管理类

    二年

    145

    18000元/年

    7

    交通运输

    管理类

    二年

    145

    18000元/年

    8

    电子商务

    管理类

    二年

    160

    18500元/年

    9

    工程管理

    管理类

    二年

    145

    18000元/年

    10

    英语

    英语类

    二年

    65

    17000元/年

    11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小学教育类

    二年

    80

    17000元/年

    12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类

    二年

    70

    21000元/年

    备注: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文为准。


    说明:1. 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表中所列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是档案分与投档分数线相同的最后一名出档考生的成绩。

      2. 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排序分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结果保留1位小数。体育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排序分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3. 体育艺术类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须分别达到本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4. 部属和外省属院校投档时,档案分中不含考生地方性项目加分

    科类院校代码院校名称投档线语文数学英语
    文史类352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52710196108
    理工类352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46310875118

    一、学院简介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其举办者集美大学,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省属多科性大学,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地处著名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建的厦门集美学村,具有90多年的办学历史。

    诚毅学院自2003年创办以来,不断探索办学的新机制、新模式,引进新的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努力形成更强的教育能力和品牌优势。目前学院已设置经济系、人文科学系、体育与艺术系、机械工程系、食品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商船系、管理系等8个系,开设30个本科专业,初步形成了以工学、管理学、经济学专业为主体,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专业同步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院现有在校生16100多人,专任教师900多人。学院占地553亩,校舍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500多万元,藏书80多万册。

    学院招生纳入国家计划,按各省(市、自治区)有关独立学院招生批次和条件统一招生。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毕业证书,符合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

    面向普通高中招生专业     面向中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学费     学制     招生专业     学费     学制
    英语     15000元/年     四年     工商管理     17000元/年     四年
    汉语言文学     15000元/年     四年                 

    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文为准;具体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请查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印制的《福建招生资讯·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三、录取原则

    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2、按平行志愿方式进档的考生中,投档分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类各专业录取最低分3分(含)以上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3、专业级差的分值设定:按平行志愿方式进档的考生,录取时本科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3分;参考专业间不设级差,视为平行志愿。

    四、奖助学政策

    学院设立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每年向全院35%左右的学生颁发。此外,还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学院根据办学需要设立少量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劳动取得一定的报酬,弥补部分生活费开支。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    邮政编码:361021

    学院网址:http://chengyi.jmu.edu.cn/    电子信箱:cyzsb@jmu.edu.cn

    招办电话:0592-6182895、6183328、6180587(含传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教育厅有关规定,为规范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办学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标代码13471),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三条 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院举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招生类型为普通本科,学制四年。

    第五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获颁教育部承认学历并经电子注册的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

    第九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调整原则

    学院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2021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生源情况,调整计划的使用,按照学院的审批程序,在征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后,进行计划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确定。

    第十四条 专业调配原则: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且有顺序的原则进行调配。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同分排序规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

    学院在内蒙古按照“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最新方案及办法执行。在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第十五条 学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英语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外语语种。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原则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的批准,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新生入学后须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复查,复查结果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在招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考生,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

    学院确认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各省相应的艺术本科线,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录取时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未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含照顾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含照顾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若对艺术类专业有专门规定的省份,则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第二十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

    学院确认各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各省相应的体育本科线,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录取时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含照顾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若对体育类专业有专门规定的省份,则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一 2021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法学、学前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每人每学年学费17000元;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交通运输、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供应链管理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元;金融工程、机械工程、车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航海技术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500元;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音乐学、舞蹈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闽价费〔2013〕167号文、闽价费〔2014〕167号文、闽价费〔2017〕224号文、闽价费〔2018〕188号文)。

    (二)住宿费: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按每人每学年1092元至1380元(公寓)收取(闽价费〔2018〕213号文)。

    (三)学费、住宿费等如有调整,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标准执行。

    退费办法按《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缴费管理办法》诚毅院综〔2020〕25号文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立专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单项奖、学科竞赛奖励等。此外,还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学院根据办学需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劳动取得一定的报酬,弥补部分生活费开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任何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诚毅学院网址:http://chengyi.jmu.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若有与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学院简介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其举办者集美大学,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省属多科性大学,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地处著名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建的厦门集美学村,具有90多年的办学历史。

    诚毅学院自2003年创办以来,不断探索办学的新机制、新模式,引进新的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努力形成更强的教育能力和品牌优势。目前学院已设置经济系、人文科学系、体育与艺术系、机械工程系、食品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商船系、管理系等8个系,开设30个本科专业,初步形成了以工学、管理学、经济学专业为主体,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专业同步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院现有在校生16100多人,专任教师900多人。学院占地553亩,校舍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500多万元,藏书80多万册。

    学院招生纳入国家计划,按各省(市、自治区)有关独立学院招生批次和条件统一招生。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毕业证书,符合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

    面向普通高中招生专业     面向中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学费     学制     招生专业     学费     学制
    英语     15000元/年     四年     工商管理     17000元/年     四年
    汉语言文学     15000元/年     四年                 

    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文为准;具体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请查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印制的《福建招生资讯·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三、录取原则

    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2、按平行志愿方式进档的考生中,投档分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类各专业录取最低分3分(含)以上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3、专业级差的分值设定:按平行志愿方式进档的考生,录取时本科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3分;参考专业间不设级差,视为平行志愿。

    四、奖助学政策

    学院设立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每年向全院35%左右的学生颁发。此外,还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学院根据办学需要设立少量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劳动取得一定的报酬,弥补部分生活费开支。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    邮政编码:361021

    学院网址:http://chengyi.jmu.edu.cn/    电子信箱:cyzsb@jmu.edu.cn

    招办电话:0592-6182895、6183328、6180587(含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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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一条 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层次、类型及地址学校全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地....

      12-03
    •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4683),原....

      12-03
    • 福建医科大学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

      为确保我校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省级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福建医科大学....

      12-03
    • 武夷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武夷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武夷学院(国标代码:10397),是教育部....

      12-03
    •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省教育厅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院简介第....

      12-03
    •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为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简称“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简称“中职考生”)的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根据闽教学〔2020〕20号文,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12-03
    • 武夷山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为保证我院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规范招生程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学校名称:武夷山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4116)学校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大道360号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办学....

      12-03
    •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 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全称: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院校代码:12634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层 次:高职(专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二、 学校简介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东亚文化之都、著名侨乡、历史文....

      12-03
    • 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精神,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

      12-03
    •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面向普通高中毕业) 为全面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9〕5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

      12-03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福建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文件精神,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6号)文件要求,确保学校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学....

      12-03
    •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

      为了确保2021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学校全称: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768(国标码)学校地址:厦门市翔安....

      12-03
    • 龙岩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

      第一条 为了规范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龙岩学院(国标代码:11312)。第三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东肖北路1号,邮编:364012。第四条 办学性....

      12-03
    • 福建外语外贸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国标代码13762),英文名称为“Fuzho....

      12-03
    •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学校名称招生类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计划数泉州华光职业学院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620201护理50泉州华光职业学院620202助产50泉州华光职业学院690306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20泉州华光职业学院670101K早期教育20泉州华光职业学院670102K学前教育70泉州华光职业学院670113K美术教育20泉州....

      12-03
    • 泉州师范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泉州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399)。2.办学类....

      12-03
    •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4046)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

      12-03
    •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为了确保2021年普通高考批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一、学院性质、地址(一)学校名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三)学校代码:13772(全国代码)(四)办学类型:公....

      12-03
    • 厦门大学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

      注:辅助排序分为:语数两门原始分(含附加分)之和—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即指在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 院校代号院校名称类别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

      12-03
    •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名....

      12-03
    •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为确保2021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学院基本情况学校全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3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

      12-03
    • 闽江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12-03
    • 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精神,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

      12-03
    • 三明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我校2021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三明学院 (国标代码:11311)第三条 学....

      12-03
    • 华侨大学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

      部分省市2018年单招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了,那么填报单招专业志愿时该如何选择单招学校呢?福建省厦门市单招学校哪个最好?高职单招网小编整理了2018年福建省厦门市高职单招学校有哪些?,供大家在报名选择专业院校时作参考,本文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考试院或学校为准。 华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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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3
    •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招生章程-计

      为规范2021年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条 学校办学类型:高等....

      12-03
    •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为了确保2021年普通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定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6号)和教育部、省....

      12-03
    •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为确保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学院全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113(国标....

      12-03
    •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一、院校层次、性质学校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232学校地址:泉州市晋江博览大道(邮编362200)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12-03
    •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第一章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6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保证....

      12-03
    •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为了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第一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国标码13976)第二条 办学性质、层次....

      12-03
    •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在全国各省(市、....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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