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年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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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福建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是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有权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现有旗山、屏山两个校区,浓郁的文化和优美的环境使之成为中医药学子心目中理想的校园。人才培养质量突出,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中医学、中药学、护理学、临床医学先后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康复物理治疗(PT)和康复作业治疗(OT)分别通过世界物理治疗联盟(WCPT)、世界作业治疗联盟(WFOT)认证。师资实力雄厚,拥有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家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岐黄学者、“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指导老师、全国百名杰出青年中医、全国优秀教师等专家学者。学科实力较强,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中西医结合学科在2020年第三方学科评价(上海软科发布)中名列全国第3。科研成果丰硕,先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二等奖等科研成果。
二、学校代码 10393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学校名称及学历学位证书种类
福建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县级医院)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内页中加注“定向县级医院”。
五、学校校址
旗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邮编:350122;
屏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邮编:350003。
六、外语语种要求
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七、身体健康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规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成立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遇重大和特殊事项,由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4.进档考生以投档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
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
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规则参照各省(区、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同分,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其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九、专业设置
中医学(100501K)、针灸推拿学(100502K)、中医骨伤科学(100513TK)、中西医临床医学(100601K)、药学(100701)、药物制剂(100702)、中药学(100801)、制药工程(081302)、食品科学与工程(082701)、临床医学(100201K)、医学影像技术(101003) 、康复治疗学(101005)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101008T)、康复物理治疗(101009T)、康复作业治疗(101010T)、护理学(101101)、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市场营销(120202)、公共事业管理(120401)、健康服务与管理(120410T)。
十、分省分专业计划
1.统筹考虑各地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计划落实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2.我校列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42所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其中,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列入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中医学专业列入五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
3.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培养过程分阶段进行专项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转入研究生阶段培养。
4.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县级医院)相关事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学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根据闽价[2013]费176号、闽价[2004]费213号、闽价费〔2012〕410号、闽价费〔2015〕288号、闽发价格函〔2019〕32号等文件规定,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如下表:(单位:元/学年)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公共事业管理 | 5040 | 中医学 | 6760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5040 | 中医骨伤科学 | 6760 |
市场营销 | 5040 | 针灸推拿学 | 6760 |
制药工程 | 6240 | 康复物理治疗 | 6760 |
护理学 | 6760 | 康复作业治疗 | 6760 |
临床医学 | 6760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6760 |
药学 | 676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闽台合作项目) | 15000 |
药物制剂 | 6760 | 医学影像技术 (闽台合作项目) | 18000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6760 | 健康服务与管理 (闽台合作项目) | 15000 |
中药学 | 6760 | 康复治疗学 (闽台合作项目) | 15000 |
以上学费标准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上级主管部门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则按照上级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其中,中医学(“5+3”一体化)专业学费在本科生阶段按每学年6760元收费(收费标准批文:闽中〔2004〕95号),研究生阶段按当年上级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闽台合作项目专业学生第三年有到台湾合作高校学习的,学费按台湾合作高校当年学费标准缴交。
退费办法:根据文件(闽价费〔2005〕435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资助体系
学校建立以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减免交学费、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每年将本科学生所缴纳学费总额的20%用于学生资助工作。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获奖者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国家每年下达的分配计划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奖者每生每年5000元,根据国家下达的分配计划评审。
3.校长特别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加科研创新的学生,每年奖励不超过10名,每名奖金30000元。
4.学年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单项奖,奖金额分别为3000元、1500元、1000元、600元、200元;闽台合作项目普通奖学金分别为6000元、3000元、2000元、1200元、500元。
5.学生竞赛奖学金:用于奖励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学科技能等竞赛活动的学生,奖金最高50000元。
(二)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
(三)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补助4500元/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补助2800元/年(每年按10个月发放)。
(四)减免交学费
减交学费额度分3000元、2000元、1000元三档,闽台合作专业分6000元、4000元、2000元三档,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和烈士子女学费全免(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五)勤工助学
学生可以通过参加校内勤工助学获得生活补助。
(六)临时困难补助
1.突发困难补助:对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临时补助,最高金额10000元;
2.返乡路费补助:每学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人数的20%)补助200元/人。
(七)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八)社会资助
学校目前有华侨李先生奖助金、贵云助学金、闽鸿助学金、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等奖助学金,由热心校友和企业设立,用于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九)医疗保险
学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以上所述各项资助中涉及具体金额的,如有变动,以上级部门或学校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十三、对录取结果的通知
1.凡被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
2.依据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公布录取结果。
十四、新生报到相关规定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五、录取期间的监督措施和申述办法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设立招生举报专线电话,接受考生举报和咨询。
十六、联系方式
网站地址:https://zsb.fjtcm.edu.cn
微信公众号:fjtcmzsb
十七、其他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或省级有关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学校将在招生办网站公布变更内容。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以下数据由高职单招网收集和整理,具体以当地教育考试院或院校公布为准。
类型 | 科类代码 | 科类名称 |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普通类专升本 | 68 | 药学类 | 141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1 | 中药学 | 58 |
注:辅助排序分为:语数两门原始分(含附加分)之和—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即指在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类别 | 选测等级 | 投档最低分 | 辅助排序分 | 科类 | 批次 |
2407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BB | 348 | 261-123-113-087 | 理科 | 本科二批次 |
注:辅助排序分为:语数两门原始分(含附加分)之和—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即指在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类别 | 选测等级 | 投档最低分 | 辅助排序分 | 科类 | 批次 |
2407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BB | 348 | 261-123-113-087 | 理科 | 本科二批次 |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福建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是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有权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现有旗山、屏山两个校区,浓郁的文化和优美的环境使之成为中医药学子心目中理想的校园。人才培养质量突出,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中医学、中药学、护理学、临床医学先后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康复物理治疗(PT)和康复作业治疗(OT)分别通过世界物理治疗联盟(WCPT)、世界作业治疗联盟(WFOT)认证。师资实力雄厚,拥有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家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岐黄学者、“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指导老师、全国百名杰出青年中医、全国优秀教师等专家学者。学科实力较强,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中西医结合学科在2020年第三方学科评价(上海软科发布)中名列全国第3。科研成果丰硕,先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二等奖等科研成果。
二、学校代码 10393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学校名称及学历学位证书种类
福建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县级医院)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内页中加注“定向县级医院”。
五、学校校址
旗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邮编:350122;
屏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邮编:350003。
六、外语语种要求
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七、身体健康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规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成立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遇重大和特殊事项,由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4.进档考生以投档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
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
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规则参照各省(区、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同分,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其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九、专业设置
中医学(100501K)、针灸推拿学(100502K)、中医骨伤科学(100513TK)、中西医临床医学(100601K)、药学(100701)、药物制剂(100702)、中药学(100801)、制药工程(081302)、食品科学与工程(082701)、临床医学(100201K)、医学影像技术(101003) 、康复治疗学(101005)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101008T)、康复物理治疗(101009T)、康复作业治疗(101010T)、护理学(101101)、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市场营销(120202)、公共事业管理(120401)、健康服务与管理(120410T)。
十、分省分专业计划
1.统筹考虑各地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计划落实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2.我校列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42所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其中,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列入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中医学专业列入五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
3.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培养过程分阶段进行专项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转入研究生阶段培养。
4.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县级医院)相关事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学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根据闽价[2013]费176号、闽价[2004]费213号、闽价费〔2012〕410号、闽价费〔2015〕288号、闽发价格函〔2019〕32号等文件规定,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如下表:(单位:元/学年)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公共事业管理 | 5040 | 中医学 | 6760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5040 | 中医骨伤科学 | 6760 |
市场营销 | 5040 | 针灸推拿学 | 6760 |
制药工程 | 6240 | 康复物理治疗 | 6760 |
护理学 | 6760 | 康复作业治疗 | 6760 |
临床医学 | 6760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6760 |
药学 | 676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闽台合作项目) | 15000 |
药物制剂 | 6760 | 医学影像技术 (闽台合作项目) | 18000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6760 | 健康服务与管理 (闽台合作项目) | 15000 |
中药学 | 6760 | 康复治疗学 (闽台合作项目) | 15000 |
以上学费标准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上级主管部门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则按照上级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其中,中医学(“5+3”一体化)专业学费在本科生阶段按每学年6760元收费(收费标准批文:闽中〔2004〕95号),研究生阶段按当年上级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闽台合作项目专业学生第三年有到台湾合作高校学习的,学费按台湾合作高校当年学费标准缴交。
退费办法:根据文件(闽价费〔2005〕435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资助体系
学校建立以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减免交学费、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每年将本科学生所缴纳学费总额的20%用于学生资助工作。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获奖者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国家每年下达的分配计划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奖者每生每年5000元,根据国家下达的分配计划评审。
3.校长特别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加科研创新的学生,每年奖励不超过10名,每名奖金30000元。
4.学年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单项奖,奖金额分别为3000元、1500元、1000元、600元、200元;闽台合作项目普通奖学金分别为6000元、3000元、2000元、1200元、500元。
5.学生竞赛奖学金:用于奖励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学科技能等竞赛活动的学生,奖金最高50000元。
(二)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
(三)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补助4500元/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补助2800元/年(每年按10个月发放)。
(四)减免交学费
减交学费额度分3000元、2000元、1000元三档,闽台合作专业分6000元、4000元、2000元三档,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和烈士子女学费全免(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五)勤工助学
学生可以通过参加校内勤工助学获得生活补助。
(六)临时困难补助
1.突发困难补助:对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临时补助,最高金额10000元;
2.返乡路费补助:每学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人数的20%)补助200元/人。
(七)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八)社会资助
学校目前有华侨李先生奖助金、贵云助学金、闽鸿助学金、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等奖助学金,由热心校友和企业设立,用于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九)医疗保险
学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以上所述各项资助中涉及具体金额的,如有变动,以上级部门或学校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十三、对录取结果的通知
1.凡被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
2.依据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公布录取结果。
十四、新生报到相关规定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五、录取期间的监督措施和申述办法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设立招生举报专线电话,接受考生举报和咨询。
十六、联系方式
网站地址:https://zsb.fjtcm.edu.cn
微信公众号:fjtcmzsb
十七、其他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或省级有关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学校将在招生办网站公布变更内容。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注:辅助排序分为:语数两门原始分(含附加分)之和—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即指在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类别 | 选测等级 | 投档最低分 | 辅助排序分 | 科类 | 批次 |
2407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BB | 348 | 261-123-113-087 | 理科 | 本科二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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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院校介绍第二条 仰恩大学(代码:11784),位于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一条 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层次、类型及地址学校全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地....
学校全称: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979(国标代码)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兴溪路879-889号(邮编36102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性质:民办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创始于1983年,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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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学院概况第一条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国标代码: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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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为了保证福建商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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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精神,进一步巩固“阳光工程”成果,做好学校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确保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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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为了确保2021年普通高考批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一、学院性质、地址(一)学校名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三)学校代码:13772(全国代码)(四)办学类型:公....
招 生 章 程为了保证我院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闵教〔2020〕1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福建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文件精神,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6号)文件要求,确保学校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学....
为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简称“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简称“中职考生”)的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根据闽教学〔2020〕20号文,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为确保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学院全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113(国标....
学校名称招生类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计划数泉州华光职业学院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620201护理50泉州华光职业学院620202助产50泉州华光职业学院690306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20泉州华光职业学院670101K早期教育20泉州华光职业学院670102K学前教育70泉州华光职业学院670113K美术教育20泉州....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厦门工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厦门工学院。第三条 学校代码:13115。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第五条 招生层次:本....
第一章 总 则为了确保我校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认真制订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 学校全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331....
院校代码科类院校名称投档分4592理工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210.01205114592文史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218.0800321 以下数据由高职单招网收集和整理,具体以当地教育考试院或院校公布为准。 科类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本次模拟计划数 模拟投档人数 最低分 最低位次 文史....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福建农林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福建农林大学创办于1936年,经过8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农林学科为优势和特色,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
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高中生)招生计划一览表类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计划数面向普通高中生650121游戏设计30670411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60610209数字展示技术30610205软件技术48610115移动互联应用技术30610215大数据技术与应用30610211信息安全与管理....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阳光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阳光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阳光学院(原福州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武夷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武夷学院(国标代码:10397),是教育部....
部分省市2018年单招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了,那么填报单招专业志愿时该如何选择单招学校呢?福建省厦门市单招学校哪个最好?高职单招网小编整理了2018年福建省厦门市高职单招学校有哪些?,供大家在报名选择专业院校时作参考,本文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考试院或学校为准。 华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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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精神,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我校2021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三明学院 (国标代码:11311)第三条 学....
部分省市2018年单招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了,那么填报单招专业志愿时该如何选择单招学校呢?福建省厦门市单招学校哪个最好?高职单招网小编整理了2018年福建省厦门市高职单招学校有哪些?,供大家在报名选择专业院校时作参考,本文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考试院或学校为准。 华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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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2021年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条 学校办学类型:高等....
为了确保2021年普通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定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6号)和教育部、省....
为确保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学院全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113(国标....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一、院校层次、性质学校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232学校地址:泉州市晋江博览大道(邮编362200)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第一章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6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保证....
为了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第一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国标码13976)第二条 办学性质、层次....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在全国各省(市、....